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买房属于首套房吗?

离婚买房属于首套房吗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在当事人名下或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款,离婚时是否已经将房屋过户给当事人前夫/妻,贷款是否已经还清,如果上述问题均解决,离婚后买房认定为首套房。二、首套房认定资格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这与当前我国楼市实行的因城施策原则相关,不同城市对于首套房的认定形式也不一样,主要归纳为三种: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认房又认贷。第一种,认房不认贷顾名思义只看你名下有没有房子,而不是有过多少贷款记录。比如之前曾经贷款买过房,如今贷款已还清,房子被卖出,名下无房,再买第二套住房时仍被认定为首套房;反之因某些特殊原因你没有买过房,但名下已有房产,即使你是首次买房,仍会被认定为非首套。第二种,认贷不认房就是不管名下有多少套房产,只要有过贷款记录,再打算贷款买房时就不算首套,如果之前是全款买过一套房,第二套打算贷款购买,那么即使不是首次买房,也仍会被认定为首套房。第三种,认房又认贷这是目前大多数一线城市或热点城市实行的方法,要求购房者名下无房、无贷款记录,才会拥有首套房资格,即便是当初购买的房屋贷款已还清,房子已被卖出,只要有过记录,就不能被算作首套。所以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前,要先了解当地实行的限购措施。小编之前在网络上看过一则新闻,长沙的一对夫妻打算买房,但男方婚前买过一套房且在还贷中,所以为了享受首套房的首付和契税(首套房契税=总房款的1.5%,二套房则达到4%,差了近3倍!),打算以女方名义购房,看好房子打算申请贷款时,却被银行告知,此套房产不能拿算作首套。要注意,夫妻类型的购房,不论婚前婚后,看的都是二人的购房和贷款记录,即使双方有一人在婚前购房,且有过贷款记录,在贷款未还清的前提下,双方无论谁购房都不算首套。因此,夫妻买房时请先查清自己的贷款状况,如果任何一方有购买记录且仍在还贷过程中的,是二人都无法再申请首套房优惠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向公司申请辞职不批怎么办?
      向公司申请辞职不批怎么办?其实员工辞职是不需要单位同意的,只要通过合法的程序通知到了就行,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主动......


·个人借款他项权证怎么做
      在我国金融日益发展的同时,个人的借贷行为也在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身边了。个人借贷需要用房产作为抵押的,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这类证件。......


·犯罪分子没批捕还走公诉不?
      一、犯罪分子没批捕还走公诉不?没批捕,不会公诉处理。刑事案件未批捕后可能有两种结果,一种是立即释放,一种是继续侦查,在继续侦查的情形下还是有可......


·刑事案是不是过了追诉期就不会起诉的?
      刑事案是不是过了追诉期就不会起诉的?刑事案件与民事上的诉讼时效类似,当犯罪经过法定年限后,就不再追诉,虽然犯罪具有可罚性,但是经过一定年数后,......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一、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


·新刑法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既遂的量刑标准规定是?
      新刑法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


·刑事案件中法院退侦的可能性大吗
      一、刑事案件中法院退侦的可能性大吗?法院绝对不可能主动退侦,这样做是违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和第166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


·男方起诉离婚有限制吗?
      男方起诉离婚有限制吗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但是女......


·驾驶机动车超员怎么处罚
      驾驶机动车超员怎么处罚一、超员怎么处罚私家车也属于载客汽车的范畴,所以,私家车超载也是要接受处罚的。2013私家车超载处罚同营运客车是一样的。......


·债权人如何合法有效讨债
      债权人如何合法有效讨债一、债权人如何合法有效讨债第一种是和对方签订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就可以与其签......


·山东职务侵占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山东职务侵占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如今的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很高,人们收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在限制着人们的行为,避免给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