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国际货物进出口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国际货物进出口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国际货物进出口合同诉讼时效是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来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 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施行之日超过两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两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二、国际货物进出口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多久?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涉外合同中,合同双方可以协议选择与本合同有实际联系地的我国法院和涉外国家的法院管辖,包括合同签订地、履行地、合同当事人所在地、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注:原、被告所在地是根据纠纷发生后,起诉时双方的身份确问定的,也就是有可能是在甲方所在地,也有可能是乙方所在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法院管辖答,可以约定由一个法院管辖也可以约定由数个法院管辖,只有约定的法院对因合同引起的纠纷具有内管辖权。但是,因在中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只能由我国法院专属管辖,也就是说不得约定由国外法院管辖。在专属管辖的约定中,依旧要适用与本合同有实际联系地原则。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承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综上所述,国际货物进出口合同的诉讼时效比较长,因为进出口合同属于涉外民事纠纷,另外就是,像是中外合作勘探一些自然资源的,这类合同的管辖法院只能是我国法院。如果国际货物进出口合同的履行地是国外,是参照国外法律制度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全责致死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全责致死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


·欠款利息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生活中非常多的民间借贷行为,因为一些人资金周转有问题,所以就会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借钱。那么关于欠款利息的法律规定规定是怎么样的?如果借款当事人对......


·真正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区别有什么?
      您对于借债的解释可能很了解,但是关于真正借债与不真正借债您都不熟悉,对于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涉及到的人数不止一个人时,这时候就涉及到上面的真正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集资诈骗罪既遂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集资诈骗罪既遂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


·嫁人后女人对母亲有抚养义务吗?
      嫁人后女人对母亲有抚养义务吗?在我国农村往往都是将儿子看做继承人的,让儿子继承财产,同时赡养老人的义务往往都是归儿子的。但是,法律上其实不是......


·有哪些犯罪不适用假释?
      一、有哪些犯罪不适用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公司注册章程有什么作用?
      公司注册章程有什么作用?1、公司设立的最主要条件和最重要的文件公司章程司的设立程序以订立公司章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


·信用卡累计5万还是单卡5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如果是不同的银行应该就算单张;但如果是同一家银行的多张信用卡额度不共享,那么也可以是累计5万。反正你在每家银行的信用卡欠款累计达到5万元(不包......


·值班费和加班费有什么区别
      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需要加班的情况,而有时候却是遇到需要值班的情况。那么,在法律上,值班费和加班费究竟有什么区别呢?了解清楚这......


·打架没造成伤害派出所怎么处理
      打架没造成伤害派出所怎么处理打架本身不对,未造成伤害也应该承担赔礼道歉的责任,受害者要求司法鉴定的还应该承担鉴定费用,一但构成轻微伤会受到行......


·玩忽职守责任人员划分是怎么样的?
      玩忽职守责任人员划分是怎么样的?一、玩忽职守责任人员划分是怎么样的?1。直接责任人员,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与重大损失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