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双方写借条有效吗?

夫妻双方写借条有效吗?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因此,如果所借款项来源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且借款用于另一方的个人事务,则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应按照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处理。如果所借款项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用于家庭共同开支,即借款前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借款方没有证据证明该借款为其个人财产,且该婚内借款的用途系用于家庭经营以及生活开支的,此时该借条虽然缔结了一个形式上的合同,但是标的物仍为夫妻共同所有,该合同不具备可履行的基础和可能性,则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就不复存在。而如果借款来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借款的用途是用于夫妻一方的经营活动或其他个人事务,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二、夫妻借条的债权关系存在吗?存在,我国法律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借条就是借款合同一种形式,所以夫妻之间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其次,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婚内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关键要看夫妻间写的借条是否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约定。所以婚内借条是否有效,不能仅仅依据一张“借条”,还要综合很多因素考虑。对于夫妻之间签订的借条,是需要根据实际的借款原因而定的,还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借款还是一方所有的财产进行借款进行认定,涉及到一方财产进行借款的,那么显然是在离婚时主张要求还款处理的,有异议的可以起诉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概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


·注册资本和破产债务有关系吗?
      注册资本和破产债务有关系吗?注册资本和破产债务是有关系的,公司破产后与公司的注册资金是有关系的,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属于公司的资产,如果股东不如实......


·酒驾180江苏能缓刑吗?
      酒驾180江苏能缓刑吗?酒驾180江苏可能会被判缓刑,主要满足缓刑的执行条件就可以,具体缓刑的适用条件如下:《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


·建筑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建筑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工程建设的周期往往比较长,建筑企业完成工程主体结构后,会开始进行建筑安装工程,包括电梯安装工程、照明工程、装修装饰......


·宿迁征地补偿标准细则是怎样的?
      宿迁征地补偿标准细则是怎样的?现在为了支持国家的大型工程和企业建设,到处是征地拆迁,已经成为常见现象,同时,国家也会相应的给予被征收土地使......


·什么样才构成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而这其中肯定是由诸多条款的,这其实也就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了。根据具体的情况不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就不同。......


·重庆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工作中一旦发生了意外,企业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发生轻伤是万幸,一旦在工伤中有了重伤,甚至影响未来工作生活,导致身体出现较大程度亏损,可以......


·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是有法定资金并经营的是特定客户的资金专项惯例业务。当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设立子公司。1、基金管理公司......


·开发商违约,业主如何维权?
      开发商违约,业主如何维权?开发商违约,业主如何维权?如开发商缺证、延期交楼、房屋品质与合同约定的不相符、不合理收费、交楼后发生的质量问题......


·自行达成事故赔偿协议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自行达成事故赔偿协议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一、自行达成事故赔偿协议需要符合什么条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