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律规定贩毒必吸毒吗?

法律规定贩毒必吸毒吗?贩毒者不一定会吸毒, 贩卖毒品,是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二、贩毒罪的量刑情况《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需要明确的是,贩毒与吸毒是两种不同的情况,法律上的判决结果也是不同的。另外,对于不同种类的毒品和不同程序的贩毒情况所需要的判罚情况都是不一样的,涉及到吸毒的行为,如果是初次还可以进行训诫处理,并责令进行戒毒。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管辖权异议上诉需要交费吗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不须交纳诉讼费。(2)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不须交纳上诉费......


·这是一个比较有趣的话题
      这是一个比较有趣的话题,同时也是一个比较新的问题。必须指出,这只是一个借贷关系而已,一般都不会严重到去坐牢的地步。如果是故意而为之的,就是通......


·对于商标变更地址规费是多少?
      对于商标变更地址规费是多少自己办理的话,在到期12个月内进行续展的费用是1000元,在到期后6个月宽展期内进行续展费用是1250,变更的费用是250元,如......


·资产管理公司法律事务的定义是什么
      一、资产管理公司法律事务的定义是什么资产管理公司法律事务可以定义为机构投资者所收集的资产被投资于资本市场的实际过程。虽然概念上这两方面经......


·一、国家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一、国家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什么?国家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肇事受害者的权益,同时也能够较少肇事事故的发生,对......


·高空坠物车物业该怎么办?
      高空坠物在中国仍然是一个中国的热议话题,责任一词在中国已经成为了一个耳熟能详的词汇。这一现象在中国当今社会已经屡见不鲜了。生命在一瞬间丢失,......


·如何进行离婚诉讼?流程具体如下
      进行离婚诉讼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诉讼离婚——起诉(原告)、应诉(被告)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


·新刑法对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判刑标准?
      新刑法对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新《刑法》对非法储存枪支罪的定罪标准是,处3-10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


·没有强制执行的财产
      没有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也不会怎么样,可以拖着等有钱再赔偿。民事赔偿中,经法院强制执行但还是无力偿还债务的,可由法院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执......


·卡通形象著作权侵权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1、调解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组织可以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也可以是其他社会......


·人民法院关于事实婚姻如何认定
      人民法院关于事实婚姻如何认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