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二手房质量问题追责期是多久?

二手房质量问题追责期是多久?二手房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是什么?1、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购买现房时合同时在此条款中要求写明建筑面积,及建筑面积中含共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购买预售房还要注意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问题。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数额的条款。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3、关于不可抗拒力。房产销售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至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4、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5、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这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双方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购买情况,就有关权利和义务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合同,这样才使得合同具备法律效力,但如果涉及到 存在欺诈或者其它情况的,是可以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起诉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了多年以后可以抢夺抚养权吗?
      离婚了多年以后可以抢夺抚养权吗?对于争夺抚养权没有时间的明确限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


·交通罚没款滞纳金该怎么计算
      交通罚没款滞纳金该怎么计算交通罚款滞纳金是超过规定缴纳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超过15天不处理的,从第16天起开始收滞纳金。......


·一、六级伤残隐瞒交通事故真相骗保怎么定罪?
      一、六级伤残隐瞒交通事故真相骗保怎么定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公司欠债由股东偿还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欠债由股东偿还的条件是什么一、公司欠债由股东偿还的条件是什么?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2、严重损......


·诉讼费反算标的的规定是怎样的?
      诉讼费反算标的的规定是怎样的?一、诉讼费反算标的的规定是怎样的?诉讼费反算标的的规定是按照不同的案件的类型来进行不同的诉讼费用的计算,比如......


·起诉离婚要不要律师帮忙
      其实、起诉离婚也不失为一种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方式。不过由于此时涉及到打官司的问题,因而很多人也会选择聘请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那从法律角度分析......


·寿险保单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些?
      一、寿险保单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保单贷款是以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作担保,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贷款。这类贷款的一次可贷款金额取决于保单的有效年份;......


·新婚姻法离婚房屋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房屋是属于财产的一类,故而在离婚时,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是需要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的。在处理这类离婚案件的难点问题,根据现有......


·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的情形
      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


·购房卖家违约金支付标准是多少?
      购房卖家违约金支付标准是多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工伤认定等级划分是怎么划分的?
      我们根据工伤所受的程度的不同,将工伤做出了不同等级的划分,这就是工伤认定等级划分。但是很多朋友在不小心受到了工伤的情况其实都不是很了解自己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