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合同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是《民法典》,违约责任包括: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3、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它是一种最重要最常见的违约补救方法。4、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5、定金罚则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民法典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里面会有一些违约条款,这是为了防止其中一方出现违约的情况,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二、合同违约金标准是多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比较多的,不过,合同中已经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况下,违约金跟定金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另外,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话,是完全可以请求法院重新调整违约金标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夫妻离婚怎么分配财产
      在我国夫妻离婚怎么分配财产《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


·一、醉驾吊销驾照怎么补办?
      一、醉驾吊销驾照怎么补办?接受处罚满5年后,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材料如下: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机动车驾驶证;3、驾......


·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如何移交?
      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如何移交?销售商标侵权商品通过工作人员移交给法院,《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


·一、离婚协议子女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协议子女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


·土地使用权确认办法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确认办法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为土地确权。不论称谓如何,实质上都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土地......


·一、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卖方如果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但还未办理过户,那么买方可以优先过户,但如果已经办理......


·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
      童工在我国一般是指那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对于童工我国是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护,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招录、使用童工的,否则就要承担......


·考点3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区别是什么?
      考点3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区别是什么?一、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区别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


·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
      一、诈骗罪批捕后放回来吗?批捕是已经有了犯罪的证据了和逮捕不同,一般是没有可能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证据......


·律师费属于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洛阳龙武置业有限公司、洛阳市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原审第三人洛阳市鹏燕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河南省高级......


·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