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保外就医期间再犯罪新罪怎样处理

保外就医期间再犯罪新罪怎样处理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保外就医保障了监狱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这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保外就医期间又犯新罪的,及时收监。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在保外就医期间,发现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应当及时收监。2、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又犯新罪的,属违法犯罪行为,属于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行为,监狱应当及时收监。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需要注意的是,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移交检察院处理,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判后,结合罪犯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及新犯罪行的刑期,重新确定相应的刑罚。二、保外就医去哪里鉴定对于罪犯保外就医的鉴定一律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局审批。同时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劳改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的,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副本三份送达报请审批单位。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按照现行有关监管法规规定,我国对身患严重疾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但是,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外就医条件而被保外就医的罪犯,如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则一般保外就医期间是不计入刑期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我们国家劳动法规定在双方就一定的
      我们国家劳动法规定在双方就一定的,劳务工作之前要签订一个劳务合同,有些人可能会想要问一些关于劳动合同的相关小问题,那么劳动合同手印需要按吗?......


·行政处罚上缴国库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上缴国库的规定是什么行政处罚是由我国行政机关对公民作出的一种处罚制度,在行政处罚的种类当中是包括罚款的。比如说工商局对公司的罚款,......


·在我国醉驾车牌会被锁定吗?
      在我国醉驾车牌会被锁定吗?醉酒驾驶是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和车辆无关,是不会注销机动车号牌的,驾驶证被吊销后肯定是不能自己驾驶的。醉酒驾驶机动车......


·什么是听证
      听证指的是行政机关在作出有关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行政处罚决定适用听......


·试用期过后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试用期过后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在试用期结束后公司才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图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图是怎样的完整的公司并购流程(一)并购的准备阶段在并购的准备阶段,并购公司确立并购攻略后,应该尽快组成并购班子。一般而言......


·如果孕妇想提出离婚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如果孕妇想提出离婚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婚姻法”规定,男子不得在女子怀孕,生子,哺乳和产后一年时离婚。即使在堕胎之后,也无法提及离婚,但女......


·在对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通常会先由公安交警部门
      在对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通常会先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然后当事人根据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来进行赔偿。那要是此时交......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是否可诉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是否可诉可以上诉,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看是否和其他有强制执行权的机关一起执行。如果和有执行权的机关一起执行,那么他们......


·法律规定欺骗婚姻无效吗 一、法律规定欺骗婚姻无效吗?
      法律规定欺骗婚姻无效吗一、法律规定欺骗婚姻无效吗?无效婚姻不包括欺骗婚姻,受欺骗结婚的只能依法办理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


·企业申请破产不用还债吗?
      企业申请破产不用还债吗?一、企业申请破产不用还债吗企业破产并不是不需要还债,企业破产后申请破产保护是对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以便保护债权人的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