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轻伤一级赔偿20万是敲诈吗?

轻伤一级赔偿20万是敲诈吗?
  
  一、轻伤一级赔偿20万是敲诈吗?
  
  不算。因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伤一级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根据过错责任比例承担民事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轻伤很严重的,如果得不要对方的谅解书,是真的要坐牢的,20万买几年的自由不赔。
  
  二、轻伤一级大概赔多少钱?
  
  轻伤一级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罪中的轻伤,处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一级,量刑标准其准刑在一至二年,一般可以选一年半左右,结合其他量刑情节,增减刑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轻伤是确定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不是赔偿参考等级。一般的伤害案件赔偿包括了:
  
  1、医疗费:
  
  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误工费: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3、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5、交通费:
  
  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6、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7、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三、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如何处理?
  
  上一级劳动部门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若伤者超过15日以后再向上一级的社劳动部门申请重新鉴定,则该部门可以不予受理。第二次伤情鉴定为最终鉴定,结果不可诉。
  
  轻伤是分为十个等级的,是按照人体的损伤程度来进行确定。对于不同等级的轻伤所赔偿的标准是不同的,但是无论什么情况一般都需要赔偿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和医疗费的,对于赔偿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一个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就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如工厂的厂长、企业的董事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法人是有区别的,法定代......


·发生车祸误工费几个月的
      发生车祸误工费几个月的根据病情(病历内容)来决定误工费的赔偿期限,治愈出院的一般只赔住院期间的,出院后需要适度休息的一般按实际情况承担2-3个月......


·商业诽谤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商业诋毁,由于现在企业的竞争过于激烈
      商业诽谤也就是您常说的商业诋毁,由于现在企业的竞争过于激烈,有些企业为了在竞争中获取更多的利益去采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例如随意造谣、捏造事实......


·现在抚养费一般给多少?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父母离婚只是婚姻关系的结束,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因婚姻的结束受到影响。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以由离婚的夫妻双方由双方协议......


·刑事犯罪判刑了,还要向对方赔偿钱吗
      刑事犯罪判刑了,还要向对方赔偿钱吗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法律关系。侵权侵害行为造成被害人伤害或损害的,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生效后,还能起诉吗?
      不可以,劳动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对实行一裁终审的劳动争议所作出的裁决,用人单位在可以在收到生效劳动仲裁裁决......


·租房合同纠纷解决措施?
      租房合同纠纷解决措施有哪些?一、租房合同纠纷解决措施有哪些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


·春节放假安排是怎样的?
      春节放假安排是怎样的?每年国家都会对当年的法定节假日做出安排,提醒企业按时放假。在所有的法定节假日中,春节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一个。每到春节,大......


·网络诈骗报警立案流程是什么?
      网络诈骗报警立案流程是什么一、网络诈骗报警立案流程是什么1、报案流程:报警可以直接自己身处地方的公安部门。报案之后,抓获了嫌疑人,整个......


·终止劳动关系直接仲裁可以吗
      在工作中,用人单位需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最直接证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并且与用人......


·民事案由-产品质量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民事案由-产品质量纠纷应该怎么解决?消费者与商家协商或者是直接向法院起诉都是可以处理电器产品质量问题纠纷的方式,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1、当事人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