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留置权属于用益物权

留置权属于用益物权 一、什么是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1、留置权的主要特征如下:第一,留置权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第二,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第三,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第四,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2、留置权的成立条件包括:第一,债权人占有动产。第二,占有的动产必须与债权有牵连关系。第三,债务人未按期全部履行债务。
   二、什么是用益物权?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而且,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同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的种类:
  1、 所有权与其他物权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可以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其他物权是指所有权以外的物权,它是在所有权权能与所有权人发生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由他物权人对物享有一定程度的直接支配权。
  2、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他物权得区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为了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3、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权利物权
  这是按物权的客体所作的分类。《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以动产为标的的物权,为动产物权,如动产所有权、留置权、动产的抵押权等。以不动产为标的的物权,为不动产物权,如不动产所有权、房屋典权、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动产的抵押权等。以权利为标的的物权,为权利物权,如设定在土地使用权上的抵押权、权利质押权等。
   三、留置权属于用益物权吗?
  既然是以占有为要件,占有权的权利人只能是一个,所以不可能出现并存。 用益物权目前我国仅及于不动产,而质权、留置权一般是及于动产,所以也不能共存。
  从以上的内容我们对用益物权和留置权都进一步的理解。特别是文章的第三点我们可以看出以占有为要件,占有权的权利人只能是一个,所以不可能出现并存。 就是因为两者不能并存,所以留置权属于用益物权。以上就是为您分析留置权属于用益物权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存在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醉酒驾驶在道路上行驶的处罚是什么?
      可能很多人都知道的是我国刑事处罚是比较严厉的,因为通常情况下都是对一些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处罚案件,都需要判处有期徒刑限制人的人身自由。但是很多......


·夫妻离婚时有债务的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时有债务的怎么处理大部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是需要对财产分割做出处理的,而有少部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还需要对债务做出处理。那么实践中夫......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包括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七种情形包括什么?1、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


·工伤鉴定一级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鉴定一级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2018工伤赔偿最新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


·劳工合同尚未到期面临公司辞退怎么办?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相信不少刚刚步入社会中的办公室一族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工合同尚未到期面临公司辞退,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用......


·他项权证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他项权利人如果要专门的凭借他项权证提起相关的诉讼请求,实际上就是向法院申请能够对该担保物行使相应的担保物权了,同时也说明在约定的债务清偿期之......


·起诉离婚女方不出庭怎么办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夫妻想离婚是因为其中一方,无法忍受另一方,坚决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在审理这些案件的时候,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另......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是什么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是什么根据行政违法的程度、实施行政制裁的主体和制裁对象的不同,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大类:行政处分。是指国家......


·同一商标名在不同城市算侵权吗
      算。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


·驾驶机动车时违章扣分在哪里处理?
      驾驶机动车时违章扣分在哪里处理?在现代化的发展下,越来越多的交通工具相继问世,其中就汽车来说给人带来很多的便捷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一定安全隐......


·刑事诉讼法一审审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一部重要的基础性法律,对于审理刑事案件以及社会的治安维护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化发展,刑事诉讼法得到了不断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