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的规定是什么?
一、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的规定是什么?
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的规定是由于在与监外执行活动进行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二、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暂予监外执行指的是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的过程当中说,如果是生活不能够自理并且适用,暂无监外执行,也不会导致危害社会,或者是存在犯罪分子怀孕,那么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一旦符合收监的条件,就会立即收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根据具体的车损金额来处理:
根据具体的车损金额来处理:1、如果车损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由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赔偿。2、超出2000元部分的车损,则再由对方车辆赔偿......
·法院二审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法院二审程序是怎样进行的二审的判决应该终审判决。在判决书生效后,在判决书中规定的时间内,一方当事人拒绝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在......
·犯罪分子认罪认罚拘役多久?
犯罪分子认罪认罚拘役多久?认罪认罚的犯罪分子有可能会被拘役一个月,也有可能被拘役六个月。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是什么?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是什么?国家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把控,就是为了能够发挥我国工程建设的最大作用。因此,我国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进行了一系列的专......
·买卖不破租赁与破产之间适用吗?
买卖不破租赁与破产之间适用吗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除了适用普通法以外还应当适用《企业破产法》等特别法的规定,且特别法的规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的法律位......
·造成交通事伤葬费是多少?
造成交通事伤葬费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地受伤要马上报警吗?
工地受伤要马上报警吗对于这个问题,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工地受伤,因为工地上一般情况下,工人手里是没有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工人一方选择......
·实施故意伤害拘留几天?
一、实施故意伤害拘留几天?打架斗殴等故意伤害刑事拘留日期大概是在3-15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
·挪用资金骗取贷款罪可以判缓刑吗?
挪用资金骗取贷款罪可以判缓刑吗?是可以判缓刑的;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
·国家赔偿天数计算规则是什么
生活中如果因为国家机关的错误导致我们自身权益受到损失的话,我们就可以申请要求国家赔偿我们的权益损失,不过当前对于国家赔偿很多人还没有这样的概......
·行政处罚书签字后不拘留吗?
行政处罚书签字后不拘留吗?一、行政处罚书签字后不拘留吗?是否需要拘留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节执行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