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逃税罪特征具体包括哪些

逃税罪特征具体包括哪些
  
  一、逃税罪特征具体包括哪些
  
  (一)逃税罪的主体要件
  
  逃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二)逃税罪的主观要件
  
  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应当缴纳税款而故意逃避缴纳税款。因过失造成少缴或者不缴税款的,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三)逃税罪的客观要件
  
  行为人为逃避缴纳税款在客观上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
  
  所谓伪造帐证,是指仿照真帐簿、真凭证的式样、内容,制造虚假的帐簿、凭证,并怀着欺诈的偷税故意把它当着真的来使用(即以假充真,无中生有)的行为。所谓变造帐证,是指用剪贴、挖补、拼凑等方法,改变帐簿、凭证上所记载的项目、数量、日期等内容,使本来正确的帐簿、凭证改变成错误的行为。
  
  所谓隐匿帐证,是指将帐簿、凭证隐蔽和藏匿起来,以逃避税务机关查获的行为。
  
  所谓擅自销毁帐证,是指在帐簿、凭证法定保存期限内,未经税务机关批准,自行销毁帐簿、凭证的行为。
  
  所谓多列支出,是指虚增成本、乱摊费用、缩小利润所得数额等行为。
  
  所谓不列、少列收入,是指不将经营取得的应税收入记入法定帐户核算,帐外经营;或者将应税收入转入其他非法定的帐户等行为。
  
  所谓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是指拒不按照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通知进行纳税申报的行为。
  
  所谓虚假的纳税申报,是指不依法如实申报其应税项目、数量和应税收入、所得等行为。
  
  (四)逃税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
  
  二、逃税罪的逃税行为与漏税、欠税行为的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
  
  1)逃税行为的主观上存在故意,并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2)漏税行为与欠税行为的纳税人均没有逃税的故意。
  
  (2)行为表现不同
  
  1)逃税行为,表现为纳税人通过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
  
  2)漏税行为及欠税行为,均表现为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3)行为性质不同
  
  1)逃税行为系违反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2)漏税行为及欠税行为没有违反刑法规定,不是犯罪行为。
  
  (4)法律后果不同
  
  1)逃税行为构成刑法规定的逃税罪,逃税行为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2)漏税行为及欠税行为,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及时补税,以及进行必要的行政处罚。
  
  要知道,符合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避税行为,既不是违法行为,也不是犯罪行为,不构成逃税罪。另外,也要注意虽系故意逃税行为,但情节未达到逃税罪要求的法定情节,如数额、比例标准等情节未达到法定要求的,不构成逃税罪,应当按照一般违反税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借款合同未定利息怎么办
      借款合同未定利息怎么办一、借款合同未定利息怎么办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


·非法持有100克大麻判刑多久
      有的人虽然自己没有吸毒,但却在其住所发现了私藏的毒品,对于这样的行为其实也是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的,即非法持有毒品罪。既然被认定构成了犯罪,那......


·客户拖欠货款不接电话怎么办
      客户拖欠货款不接电话怎么办呢客户拖欠货款不接电话怎么办呢(一)、协商解决凡遇见这种逃避欠款的客户,我们能做的就是死缠烂打,登门拜访协商......


·上海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上海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上海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


·建筑工程开工具备哪些条件
      建筑工程开工具备哪些条件一般建筑工程施工需具备的开工条件包括以下:在文件审批方面需要的开工条件: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为此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一点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所说明。那么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


·兼职会计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兼职会计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甲方:___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___(受聘方)(本职工作单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


·一、劳动合同到期多久不续可以追讨赔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多久不续可以追讨赔偿?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


·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需要转让法人债权债务?
      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需要转让法人债权债务?一、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关系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


·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一、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


·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能否解除?
      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能否解除?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可以解除的。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包括:第一,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