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个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与解除合同证明是一样吗

个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与解除合同证明是一样吗?个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离职证明与解除合同的证明是完全不一样的证明材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只有两个区别,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离职证明是由劳动者提出的。2、时机不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用人单位未出具,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通常是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通知书。二、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是怎么样的?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综合上面所说的,单位与劳动者双方解除合同就需要出示解除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但对于出具离职证明与出具解除合同的证明两者是属于完全不同的,不仅主体不同,而且所存在的时机也是有所不同的,所以,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方式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欠钱不还又没钱起诉怎么办?
      欠钱不还又没钱起诉怎么办?一、欠钱不还又没钱起诉怎么办?如果没有钱,而且可以证明自己是低收入人群或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


·在我们进行办理入职和离职的时候,都是有一定的规范的,而且一般
      在我们进行办理入职和离职的时候,都是有一定的规范的,而且一般情况下在刚入职之后,就离职或者消失,是一种非常不道德的行为,甚至情节严重的是需要......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毕竟是关系到夫妻两人的终身大事,因此打官司的过程中原则上都是要求当事人出庭的,否则就无法说清楚夫妻之间的事情。那现实中,......


·一、房东违约提前收回店面怎么赔偿?
      一、房东违约提前收回店面怎么赔偿?合同期内,房东有义务把商铺交承租人使用。提前收回商铺涉嫌违约,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行为不满足租赁......


·合同还没到期可以转租吗
      合同还没到期可以转租吗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


·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可以委托哪些辩护人
      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可以委托哪些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


·关于酒驾后冒名顶替的治安处罚措施是什么?
      关于酒驾后冒名顶替的治安处罚措施是什么?酒驾冒名顶替,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可以处拘留、罚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


·何为医疗过错?
      何为医疗过错?如何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一、何为医疗过错?所谓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诊疗护理操......


·工程款清偿有几种方式?
      工程款清偿有几种方式?一、工程款清偿有几种方式工程款清偿依据建设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不论如何约定,以承包人取得其应得工程款为结束。现金支付......


·有哪些长期股权投资的方式?各自的影响是什么?
      有哪些长期股权投资的方式?各自的影响是什么?一长期股权投资是什么?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


·开车撞人的应该怎么办?
      开车撞人的应该怎么办?开车撞人的要如何赔偿?如果自己要开车的话,就一定要按照交通规定,如果自己没有按照交通规定开车,很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