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法典被监护人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吗?

民法典被监护人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吗?被监护人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死后不需要监护人,有关遗嘱指定监护人的情况是按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 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二、可以担任监护人的人员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需要明确的是,对于被监护人而言,一般是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所以是需要监护人来履行监护职责的,因此被监护人也不存在订立遗嘱的情况,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实际情况来对监护权进行认定和处理,避免发生矛盾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事故什么时候申请财产保全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无法获得所有应得的交通事故赔偿的情况有不少,其中很多都是因为肇事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所导致的。而交通事故财产保全可以帮助受......


·一、女方出轨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女方出轨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女方出轨离婚转移财产男方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保全财产。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


·外嫁女在夫家享受了拆迁补偿,还能享受娘家的拆迁补偿吗?
      外嫁女在夫家享受了拆迁补偿,还能享受娘家的拆迁补偿吗?  一、外嫁女在夫家享受了拆迁补偿,还能享受娘家的拆迁补偿吗?  首先,要具体情形具......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近几年,各个城市都在加快发展的步伐,建设新的设施,必然要涉及到土地征收的问题。国家对于我国的土地征收有一系列的规定,各个地区......


·集资诈骗手段方法是什么?
      当前,随着经济发展和货币膨胀化,我国市场经济欣欣向荣,金融行业发展良好,企业鳞次栉比,蓬勃发展。然而,其中也不乏一些空头公司,仅仅只是立了一......


·没签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认定?
      没签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认定?赔偿多少?一、没签劳动合同工伤怎么认定?只要建立了用工关系,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不签订劳动合......


·遗失物品多少可以立案,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遗失物品多少可以立案,立案的条件是什么?生活中,我们对于自己的物品都应该妥善保管,但是即使再小心,也难免会有疏忽的时候,如果由于他人的偷盗行......


·根本违约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根本违约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


·劳动法辞退残疾员工规定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残疾员工规定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派出所给定的聚众斗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派出所给定的聚众斗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聚众斗殴的这种犯罪活动的性质是非常恶劣的,而且在大多数的聚众斗殴的案件当中,可能直接都有造成重伤甚至死......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的时间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的时间是多久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防止出现故意降低质量标准的行为存在,一般会向承建单位收取一定的质量保修金,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