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法典录像遗嘱没有见证人有效吗?

民法典录像遗嘱没有见证人有效吗?没有见证人的录像遗嘱是无效的,我国法律上对于录像遗嘱的有效要件有: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像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二、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以上就是录像遗嘱有效性的认定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录像遗嘱的具体见证情况,是需要具备见证人资格的人员来进行见证处理,如果见证人不具备见证资格的,那么该遗嘱就是无效的,后期是不可以具备法律效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上海经济犯罪主要关押监狱需要关押多久?
      上海经济犯罪主要关押监狱需要关押多久?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交往十分密切,也正是因为这样,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会经常发生一些经济类型的犯罪,因此对......


·女性罪犯怀孕了判刑要坐牢吗?
      女性罪犯怀孕了判刑要坐牢吗?女性罪犯怀孕了判刑并不需要坐牢,而是可以办理监外执行的手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


·上下班的车祸人社局不认定工伤企业赔钱吗
      上下班的车祸人社局不认定工伤企业赔钱吗一、上下班的车祸人社局不认定工伤企业赔钱吗?车祸不是工伤事故的企业不需要赔钱,应该有车祸的主要责任人......


·0元股权转让交印花税吗
      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死者妻子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规定是什么?
      死者妻子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规定是什么?死者妻子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规定是按照被抚养人的实际需要来进行计算。具体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如下所述。1、......


·签订合同需要哪些证件,是怎样的
      签订合同需要哪些证件,是怎样的?一、公司之间签订合同主要需要以下几种证件:签订合同时需备齐一下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要什么资料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要什么资料交通事故索赔: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


·无证驾驶撞死人法律怎么判
      无证驾驶撞死人法律怎么判根据法律规定无证驾驶造成他人死亡属于交通肇事罪,根据情节不同可判处长短不同的刑罚。具体有四种定罪标准:1、无证驾驶致人......


·喝醉酒后伤人怎么判刑
      按故意伤害罪处罚。法定轻伤以上涉嫌刑事责任,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醉酒不能作为免除责任的理由......


·合同纠纷起诉有什么条件
      合同纠纷起诉有什么条件合同纠纷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


·江苏高温费是哪几个月?
      高强度工作根据国家劳动法,是具有相应的劳动补贴的。在高气温环境下工作同样属于高强度工作,也应该发放补贴,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高温费,各个省市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