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继子女的继承条件有哪些

继子女的继承条件有哪些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1、积极条件(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2、消极条件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具体包括:(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相对丧失。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1条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的规定,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养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就享有代位继承权。根据规定,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的话,那么相互可以做为对方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过要注意,若是有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那必然是不能继承对方遗产的。另外,从继承法的若干问题意见中了解到,继子女及时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同时也可以继承其亲生父母的遗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对方起诉离婚自己不愿意该怎么做
      对方起诉离婚自己不愿意该怎么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叁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仲裁办案流程有哪些?
      仲裁办案流程有哪些?仲裁办案流程有哪些(一)、受理1、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


·购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存在哪些风险
      购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存在哪些风险一、购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存在哪些风险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决依据是什么?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决依据是什么?一、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决依据是什么?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北京离婚律师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江苏省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江苏省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是如何规定的?生病是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为了缓减医患关系,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医疗纠纷处理条例,以达到规范医护人员行为......


·什么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近年来,假冒军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屡有发生,且有发展趋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对军队的信任和人民军队享有的崇高声誉,冒充军队单位和现役军人招......


·股票期权赠与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股票期权赠与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股份期权赠与协议书甲方:乙方:性别: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电话:电话:甲、乙双方......


·公司疫情期间的社保怎么缴纳
      公司疫情期间的社保怎么缴纳疫情期间各地都采取了相应的防控疫情的措施,为了减少人群聚集带来疫情的感染,有很多企业都不得不延迟复工,同时也有许......


·不注销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后果是什么?
      一、不注销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后果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


·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提到抚养费,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吧。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讲,作为其亲生父母其实是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而此时这个抚养义务也不会因为夫妻离婚或者分手......


·提交笔迹鉴定申请后多久开庭?
      提交笔迹鉴定申请后多久开庭?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同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