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法典录像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民法典录像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一、民法典录像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录像遗嘱有法律效力,其条件是: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二、遗嘱的形式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3、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4项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5、口头遗嘱。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口头遗嘱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的缺点。
  
  遗嘱作为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的具体依据,是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特别是对于录像遗嘱的认定上,必须在对相关条件进行认定后可以进行合法的办理,如果存在违法的内容,那么录像遗嘱的效力是无法认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走私罪该怎样量刑
      法律规定走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


·重大医疗事故罪过失的认定应该如何进行?
      重大医疗事故罪过失的认定应该如何进行?首先您都知道的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应当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者是过失,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的犯罪行为都是主......


·法院判6年缓刑2年什么意思
      法院判6年缓刑2年什么意思?判6年缓刑两年就是对6年的有期徒刑暂缓2年执行,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


·一、雇佣司机和车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雇主责任的性质。不管是人身
      一、雇佣司机和车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雇主责任的性质。不管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还是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雇主对受害人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均为无过错......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竞合会如何处罚?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竞合会如何处罚?会如何处罚就要看实际的情况,竞合犯是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但是依照比较重的罪处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


·销售伪劣农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销售伪劣农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销售伪劣农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


·一、没有签名的财产分配有效吗?
      一、没有签名的财产分配有效吗?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婚后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一,依法律的规定,婚后所购房产是归为......


·私募基金未托管的风险大吗?
      私募基金未托管的风险大吗?一、私募基金托管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随着公募基金资管业务的不断发展,......


·企业哪几种人不能裁员
      企业哪几种人不能裁员企业在裁员时“老、弱、病、残”员工不得裁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对其裁......


·移送管辖答辩期和举证期规定是什么?
      移送管辖答辩期和举证期规定是什么?移送管辖答辩期和举证期规定是30天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三条规定: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