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根据法律规定监狱假释通过多久能出来?

一、根据法律规定监狱假释通过多久能出来?
  
  根据法律规定监狱假释通过大概1~2天就可以出来。根据《监狱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的,监狱应当按期假释并发给假释证明书。可见法律没有对监狱假释以后多久可以出狱作出具体规定。
  
  实践中,因为监狱接到假释裁定后,还需要办理假释手续,一般会在办理完假释手续当日可以出狱。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使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二、假释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1、对象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
  
  2、实质条件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
  
  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把握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还须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为了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的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犯依法适度放宽。
  
  (2)对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惯犯的假释,主要是根据他们的改造表现,同时也要考虑原判的情况,应当特别慎重,严格掌握。
  
  3、时间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为了使假释制度的运用有必要的灵活性,《刑法》第八十一条同时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特殊情况”应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除外;
  
  (5)为了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对未成年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犯罪时未成年,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6)为了斗争的需要,对某些具有外国国籍或不属于大陆籍的罪犯而适用假释;
  
  (7)其他特殊情况。
  
  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很多人员他们对于刑法的适用过程当中的一些具体执行措施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如果说符合假释的条件完全是可以按照假释的手续来进行办理的,至于具体时间法律并未作出具体规定。 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情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情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情人欠钱不还没欠条可以提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找对方还款,过程通过录音、视频或者第三者证明等方......


·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未修完,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
      我们经常会在生活中遇到公司裁员的事情,很多劳动者在裁员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让人很难受的一件事情,很多人被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只知道要求公司支......


·法律上保密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法律上保密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保密约定既可以以保密条款的形式写入劳动合同,也可以单独订立一份保密协议。在保密条款的形式下,保密约定是劳动......


·无牌无证摩托能拿回吗
      可以,但是需要缴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


·分公司不能作为合同签约的主体吗?
      分公司不能作为合同签约的主体吗?分公司也是作为合同签约的主体的,但是需总公司盖章确认,因分公司无独立财产,最后的民事责任需要总公司承担。分公......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


·个人所得税可以退税了是真的吗?
      个人所得税可以退税了是真的吗?一、个人所得税可以退税了是真的吗?个人所得税是可以退税的;1、办理条件: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


·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包括几种
      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包括几种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


·房屋差价损失应该怎么确定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要履行合同,但在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买受人会提出要求出卖人赔偿房屋差价......


·离婚时债权可以怎么样分
      离婚时债权可以怎么样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


·意外死亡保险金属于遗产吗?
      意外死亡保险金属于遗产吗?对人身意外保险而言,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才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来继承:(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