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年迈老人立遗嘱如何书写?

老人立遗嘱如何书写?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的要求是: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立遗嘱人×××,男,××岁,××市人,现住××路××号。我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坐落在××省××市××街××号的房产×栋×间遗留给我的妻子×××。储蓄在××省××市××储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元遗留给我的女儿×××。其余财产:××(财产名称)全部遗留给我的儿子×××。本遗嘱委托×××(现住××省××市××街××号)执行。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交×××收执,一份由×××公证处保存。立遗嘱人(签名盖章)××××年×月×日二、自书遗嘱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综上所述,不少老人往往在生前会写好遗嘱,在遗嘱中要对继承人,继承份额、遗产范围、继承方式和遗嘱执行人规定好,等自书遗嘱完成后,检查无误的签字署上日期。老人因为身体原因不能本人写遗嘱的,可以找人代写或者去办理遗嘱公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能起诉吗
      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能起诉吗?对于行政不作为可以依法起诉,目前法院受理行政不作为诉讼案件的依据来源于《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4项、第5项、第6项......


·江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江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江西省近年来加快了城市建设步伐,很多靠近城市的农村土地被征用,来建设高楼大厦。对于失地农民来说,会得到一笔补偿......


·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很多人都梦想着自己可以在上海这样的城市拥
      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很多人都梦想着自己可以在上海这样的城市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当然想要在上海买房子其实并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首先上海的房......


·刑法追溯时效一般为多久?
      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化的社会,各项法律法规都维护着人民的合法权益。对于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我国是严厉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刑法的追溯来说,有着一定......


·永清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永清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开发是一个城市发展到一定经济水品的时候的必然要求,但是土地原有的使用者会因此受到利益的损害。所以征地的开发商们需要......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对于生活中的很大一部分公民来所,对于抗辩权的问题可能都不是特别了解。因为其实抗辩权是主要针对我国合同当中而存在的一种......


·一、可以劳动合同未满辞职吗?
      一、可以劳动合同未满辞职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徐州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的内容是怎样的
      徐州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的内容是怎样的?医患纠纷在实践中大量存在。随着医疗水平的进一步发展,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也在不断增多,为了使医患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如何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如何处理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如何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承包纠纷双方可......


·劳动关系成立时间如何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成立时间如何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


·如何识别是否是定金?
      定金具有从属性、要物性、象征性及惩罚性,定金基于定金合同产生,定金的成立指定金合同的成立。定金合同成立且生效的条件主要有:一是意思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