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继承权的取得丧失条件是什么?

继承权的取得丧失条件是什么?(一)继承权取得的条件有:1、法定继承权的取得。法定继承权主要基于三种人身关系而取得:(1)必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能依非法同居关系取得法定继承权。可撤销的婚姻在被撤销之前、诉讼离婚在离婚判决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前,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享有法定继承权。(2)扶养关系。如: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再比如: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3)血缘关系。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之间。2、遗嘱继承权的取得:(1)具有法定继承权;(2)具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二)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有:1、继承权丧失的事由:《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法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确定由其继承遗产部分的遗嘱无效):(1)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确有悔改表现,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表示宽恕的除外);(4)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2、此外,《继承法意见》第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丧失继承权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子女不得代位继承。但是,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作为“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给遗产。对于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都是基于的继承人身份和相关情况的认定来办理的,特别是对于法律上明确规定的继承权的认定上,需要首先对继承人的身份进行处理,如果不符合法定的或者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身份是无法取得继承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般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公司想要确保顺利运营,就需要保证资金的充足。不管是从事哪项投资活动,都需要资金支持。为了获得充足资金,很多企业都需要融资来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一、如何确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诉讼管辖地?
      一、如何确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诉讼管辖地?(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


·电玩城倒卖游戏币怎么判刑
      只要当事人获得游戏币的途径是合法的,不是盗号得来的,那么倒卖游戏币就不违法,但是,如果是盗号获得的游戏币,那就可能涉嫌盗窃罪了。按照规定,盗......


·对违法票据承兑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对违法票据承兑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


·如何对私分国有资产罪认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很多某些地方和部门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带来了严重的损害。根据法......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等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的,可能涉嫌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当然,如果没有......


·欠钱不还被判坐牢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被判坐牢钱怎么办?欠钱不还被判坐牢应当积极的还款,争取从轻处罚。欠钱不还存在着如下的情形会导致坐牢:1、拒不执行要坐牢《刑法》第三百一......


·非法集资受害人没报警会受到什么处罚?
      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以及个人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受害人没报......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构成四要素有哪些
      1、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其侵害的对......


·绑架罪的犯罪特征是怎样的
      绑架罪的犯罪特征是怎样的1.已满16周岁的人应当对绑架行为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绑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实施或者参与绑......


·一、解除离婚协议的财产案由具体是什么?
      一、解除离婚协议的财产案由具体是什么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