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变更监护人起诉状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变更监护人起诉状的范文是怎么样的?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被告:×××,男,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监护;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0元。事实与理由: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儿×××由被告抚养、监护。由于小孩系女孩,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随着小孩慢慢地长大,×××亦感觉到不便与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业的发展,无暇顾及小孩的生活与学习不说,甚至有酗酒恶习,每每回到家便对女儿进行打骂,对小孩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监护权,被告每月支付小孩2000元生活费。变更监护人后,原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20××年×月×日二、如何申请变更监护人向哪个部门申请?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监护人可能由于以下三种原因不能承担监护职责1、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资格;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将可能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已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规定的情形申请变更监护人的,即有关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综合上面所说的,监护人就是对被监护人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对于这个监护人是有权利进行变更的,但对于变更监护人是需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办理变更的手续,同时还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法院才会依法的受理自己的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醉驾违反了什么法律
      在我国醉驾违反了什么法律醉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


·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退房吗
      有的购房者在实际交付房屋的时候可能没有仔细的检查,有可能是当时房屋的质量问题体现的还不明显。但等到实际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购......


·一、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一、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但是还是需要提前通知一下用人单位,虽然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拘役由哪个单位执行?
      对于拘役由哪个单位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


·对于商标侵权责任有哪些
      商标侵权责任有哪些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


·实际操作中如何界定玩忽职守罪?
      实际操作中如何界定玩忽职守罪?一、实际操作中如何界定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


·单位规章制度对员工有效吗
      单位规章制度对员工有效吗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向本单位职工公示使其知悉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的劳动者具有约束......


·打房产官司应注意什么
      打房产官司应注意什么一、打房产官司还应注意以下事项1、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费。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费。1、收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收取;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3、超过50万元......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哪些阶段?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哪些阶段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还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结束之后但在既遂之前。中止前的行为必须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都指哪些2023
      夫妻共同财产都指哪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