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俩单方面立遗嘱怎么写?

夫妻俩单方面立遗嘱怎么写?夫妻俩单方面立遗嘱的内容不得侵犯另一方权益,更不可以有非法要求,被继承人只能处决属于自己的财产(例如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处决属于自己的那份),如果是书面遗嘱最好去公证处公证一下。1、夫妻的共同财产需要上方共同同意,可以写在一起,也可以先做一份财产公证,最好是分别写一份,2、法律上是以最后所立遗嘱内容为准执行的,3、放弃遗产继承需要放弃的继承人去公证处或请律师公证,书面声明,也是在要在自愿的基础上。另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为第一序列继承人,其中包括继子女继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亲生子女即便是私生子,也有权继承与他有血缘关系的被继承人的遗产孙子属第二继承序列,在有第一继承人时第二序列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有遗嘱,那继承人的意见没用,必须是被继承人的自愿真实意向才行,未成年也有权继承,如果子女未尽到赡养义务或由虐待老人等其他恶劣行为法院有权剥夺他的继承权将他的那份分给其余的继承人二、公证遗嘱的形式是怎么办理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2、遗嘱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3、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代书遗嘱,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对于夫妻之间通过单方面遗嘱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继承处分的,显然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情况可以以当事人自身的意志来进行认定,如果涉及到一方处分的财产中侵占了另一方利益的,那么该遗嘱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部分继承人私自过户房屋遗产应该怎么起诉
      部分继承人私自过户房屋遗产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


·辽宁司法厅公告司法鉴定的通知内容有什么?
      身为中国公民,除了要清楚国家的每一项重要的政策之外,更要对于自己所在的生活的城市的相关政策也要有所了解,今天,我们就从辽宁这个城市来给您分析......


·双方存在特殊关系的民间借贷举证责任
      双方存在情人关系等特殊身份关系时,一方依据银行转账凭证主张借贷关系,而对方否认双方存在借款合意,并主张转款系基于双方特殊个人关系产生的其他法......


·夫妻起诉离婚需要啥材料
      夫妻要是起诉离婚的话,此时需要实际向法院提交相应的材料,否则一个是无法启动离婚诉讼程序,再一个就是最终的判决可能会对其不利。那具体而言,夫妻......


·员工节假日休息扣双倍工资吗?
      员工节假日休息扣双倍工资吗?用人单位都不能扣除员工双倍工资,请假扣双倍工资的是个违法行为。可以扣除请假工资,但是不能双倍。可以协商请求单位补发......


·借钱给朋友几年了没有合同欠钱不还怎么办
      借钱给朋友几年了没有合同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来支......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效力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效力是什么?什么是不安抗辩权呢?在我们理解的意思主要是保护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国家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也颁布了很多相关......


·法人变更劳动合同是不是就终止了?
      法人变更劳动合同是不是就终止了?不需要;公司名称变更或者公司股东变更的,都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变更。如要变更,......


·哪些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
      哪些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的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


·证明配偶出轨的证据有哪些
      要是发现配偶在婚姻关系中存在出轨行为的,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此时作为原告的一方,需要实际提供证据证明配偶确实是有出轨行为才行,......


·事实婚姻怎么起诉离婚?
      按照法律规定,男女青年领取结婚证,就标志着夫妻关系的建立。但是在一些偏远地区,还有一些违反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而一起生活的。这种事实婚姻,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