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怎样才算入室抢劫

生活中您遭遇小偷的情况可能有很多,但是遇到入室抢劫的概率可能就小的多啦。虽然概率不高,但您对怎样才算入室抢劫应该有一定的法律认识,并且要知道在发生入室抢劫发生时,应该怎样面对和处理。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一、怎样才算入室抢劫
  根据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适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依据签署解释,对于“入户抢劫”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即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
  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室”的范围。“室”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室”,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室”。  
  2、“入室”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室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室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室抢劫”。  
  3、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室内。入室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室内,可以认定为“入室抢劫”;如果发生在室内,不能认定为“入室抢劫”。
  二、遇到入室抢劫怎么办
  由于室内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居民处于孤立无援的状况,遇劫的居民很难指望外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害人应付不当,就可能使歹徒得逞,甚至导致恶性事件发生,相反,如果居民镇定自若,与歹徒巧妙周旋,则有可能自救。1、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思考对策;2、要善于观察歹徒的行为举止,如遇蒙面歹徒,要记下歹徒的身高、衣着、口音、举止等特征,为公安人员提供破案线索;3、歹徒作案逃离后,要注意保护现场,歹徒用手摸过的物品不要马上归置,应待公安人员提取现场证据后再作处理;4、有些入户抢劫案件是被害人的熟人所为,或是熟悉被害人家庭的人员及其招来的同
  伙所为,案发后被害人应尽力回忆案发前遇到的可疑人、可疑事,注意比较歹徒和自己周围熟人的口音、举止、体貌特征是否相像;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员应机智勇敢地同歹徒作斗争,力争制服歹徒,扭送归案。综上所述,您都清楚了怎样才算入室抢劫,在他人生活的封闭区域内,例如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可以定义为入室抢劫。您如果不幸遇到了此类事情,首先一定要沉着冷静,切勿慌张大意。生命高于财产这是第一准则,然后记住歹徒的特征方便公安机关破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诉讼中对管辖异议复议
      民事诉讼中对管辖异议复议管辖权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但是很多朋友对于管辖异议复议的相关问题不是很了解,在这方面国家都是有......


·转租房子必须要满足什么条件(一)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承租期间
      转租房子必须要满足什么条件(一)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承租期间,承租人在原则上不可以转租。承租人想把租赁房屋转租出去,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没有经过......


·应该如何举证被迫写下借条
      应该如何举证被迫写下借条?(一)被威胁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二)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威......


·商品房预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一、商品房预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不同的犯罪,具体的行为方式都不一样。并且针对同一个犯罪,也会有多种行为方式。具体说到受贿罪,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受贿罪的行为方式都有哪些吗?我......


·支付首付款解除合同要担责吗?
      支付首付款解除合同要担责吗?买方支付首付款后,房贷政策变化导致不符合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条件为由主张解除合同,买方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其中......


·什么情况下医疗过错鉴定依据不足
      什么情况下医疗过错鉴定依据不足一、什么情况下医疗过错鉴定依据不足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


·起诉离婚一审需多久,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虽然起诉离婚也是涉及到当事人人身关系的,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也是有一审、二审,甚至再审。而在不同的审理阶段,法律中规定的审理期限却是不......


·什么是公司法人格否认?
      什么是公司法人格否认?公司法人格否认,实际上应该是指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公司法人,在一个公司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可能并不是在公司中进行任职的员......


·犯罪预备跟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
      犯罪预备跟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一、犯罪预备跟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无证驾驶轻微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无证驾驶轻微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无证驾驶轻微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2、交通肇事构成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