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后再结婚去登记需要带离婚证吗

离婚后再结婚去登记需要带离婚证吗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因此,离婚之后再登记结婚的,并不一定就要离婚证。如果之前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此时只需要提供法院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就可以了。二、再婚离婚后养子女是否自然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及其权利义务关系,不因养父母离婚必然解除。养父母离婚后,养子女无论由养父或养母抚养,仍是养父母双方的养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如养父母离婚时经生父母及有识别能力的养子女同意,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未成年的养子女一方面可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由生父母抚养;另一方面可以变更收养关系,由养父或养母一方收养。但变更或解除必须符合《民法典》的要求,不得侵犯未成年养子女的合法权益。三、再婚对前任孩子有抚养义务吗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也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的义务了。因此,再婚后对继子女是有抚养义务的。当今社会中,离婚后再登记结婚的情况很多,再婚已经不是很稀奇的事情了。但是再婚,也是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到了结婚证之后,双方之间的关系才能合法化,否则的话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而目前这样一种关系,在我国是非法的,自然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程序是怎样的(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1、主体——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行为的自然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


·民事诉讼结案后会有案底吗?
      民事诉讼结案后会有案底吗?在生活中经常碰到一些这样的情况,比如考公务员或者进入正规的国企等单位时可能需要调查是否有不良的记录。有些人虽然没有......


·构成故意伤害的标准要求到什么程度
      构成故意伤害的标准要求到什么程度故意伤害他人,若致人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若致人轻微伤,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


·一般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最后一步司法救济的途径才是民事诉讼的
      一般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最后一步司法救济的途径才是民事诉讼的,因为前面还必须要通过仲裁,只能说仲裁结果也没能够让工伤事故当中的职工本人满意。因为......


·建筑工程质量不具有什么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不具有什么特点?具有哪些特性?对于现在的社会而言,工程质量是很重要的,因为涉及到人的安全,所以都会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那么关于......


·办理无房产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无房产证明需要什么材料1、无房证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开具。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无房证明证明......


·在我国没有结婚可否探望孩子
      在现实生活当中,每个人总是会多多少少遇到各种各样难以解决的麻烦。比如说,因为各种各样实际的原因没有结婚,但是有了孩子,又将孩子的抚养权给了另......


·改制国企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人们的印象中,在国有企业工作是比较稳定的,基本上不会被开除。而目前很多国企都在积极的进行改制,通过合并分立等方式,组建新的股份制企业。在这......


·2023刑事罚金在什么地方交
      刑事罚金在什么地方交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


·公司帮新员工交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帮新员工交社保需要什么材料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需要准备的资料: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