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多扣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

多扣个人所得税如何退税?多扣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的具体程序,可以按照下列规定进行:1、下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登陆账号。个人所得税APP非常智能,注册好之后,在个人中心完善个人信息,并添加银行卡,这张银行卡就是税款将要退回的地方。2、查询年度的纳税明细。可以在首页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一栏中查询,里面有年度和每个月的的收入金额和已申报税额。3、在办税界面-税费申报-综合所得汇算申报处进行申报。默认的是简易申报,系统已经自动计算出退税金额。如果需要调整申报数额,可以切换到“标准申报”进行办理。确认提交后就可以申请退税啦。4、税务部门审查。在服务界面-申报信息查询中,点击申报查询可以查看退税的进度。需要注意的是,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纳税人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应指定支付应纳税所得的财务会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为办税人员,由办税人员具体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有关领导要对代扣代缴工作提供便利,支持办税人员履行义务;确定办税人员或办税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将名单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第七条 扣缴义务人的法人代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财会部门的负责人及具体办理代扣代缴税款的有关人员,共同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负法律责任.第八条 同一扣缴义务人的不同部门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报办税人员汇总.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并详细注明纳税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无上述证件的,可用其他能有效证明身份的证件)等个人情况.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因纳税人数众多,不便一一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不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但应通过一定形式告知纳税人已扣缴税款.纳税人为持有完税依据而向扣缴义务人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扣缴义务人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领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据以向纳税人扣税.非正式扣税凭证,纳税人可以拒收.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并暂时停止支付其应纳税所得.否则,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由扣缴义务人负担.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多扣了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一般是当事人在办理个税的代扣业务时,后期由于工资收入的减少而多缴纳的部分,这部分是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是需要由税务机关进行退还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些?近年来,我国的房市市场如火如荼,房地产商们基本都赚得盆满钵满的。但是,在牟利的同时,一定千万要注意建筑工程的质......


·医疗器械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有哪些
      医疗器械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有哪些?一些想要创办医疗器械公司的人,除了要有足够的医疗器械的相关知识,还要足够了解医疗器械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有哪些,......


·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对一些普通商品的经营是自由的,但如果是经营一些比较特殊的物品,如电信业务、烟草、食盐等等,则就需要先取得了经营资格证之后,才能开始经营......


·前男友借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建议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或者提起民事诉讼,不能报警,即使......


·指定监视居住折抵刑期九天吗?
      指定监视居住折抵刑期九天吗?新刑诉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


·电子证据的司法鉴定特点是什么?
      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给人类带来的变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司法实践方面,科技就像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高科技犯罪的手段和方法层出不穷,给案件的......


·渎职罪罪量刑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当中应当认真的工作,恪尽职守,不能够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做一些违法的行为,同样的,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加应当遵守相关......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异议怎么办?
      近年来,我国的土地的利用率有所提高,也在不断地征用新土地来使用。对于征收土地用作己用的,需要给予土地所有者补偿,如果对征地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双......


·经济法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法律中也规定了公民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如果其中一方行使了请求权时,我们是可以由拒绝的权利,这......


·劳动法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


·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的现象在当前社会非常常见,为了保证城镇的发展总是会需要土地来更替使用,征用的土地拥有人是可以得到相关补偿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