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病人说不了话了怎么立遗嘱?

病人说不了话了怎么立遗嘱?病人说不了话了可以通过委托他人代书遗嘱或者是通过公证遗嘱的方式来订立遗嘱,具体的情形如下所述。(一)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二)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二、怎么认定遗嘱的效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有一些老年人他们生病是病情非常的严重,所以就会导致没有办法说话,这个时候想要定义遗嘱的话,我可以委托他人代书遗嘱,但必须是通过真实意思的表示来进行代书遗嘱,而且是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有什么情形
      劳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有什么情形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具体以来说,丧葬费赔偿额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6。......


·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有哪些?
      一、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有哪些?所谓退出是指股权投资机构或个人在其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发展相对成熟后,将其持有的权益资本在市场上出售以收回投资并......


·判决支付残疾赔偿金对方不履行判决书怎么办 一、判决支付残疾赔偿金对方不履行判决书
      判决支付残疾赔偿金对方不履行判决书怎么办一、判决支付残疾赔偿金对方不履行判决书怎么办?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


·非法集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老百姓不幸遇到非法集资,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非法集资涉及犯罪的,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当然,只有符合定罪标准的,......


·劳动合同解除条款有什么规定?
      劳动合同解除条款有什么规定?一、劳动合同解除条款有什么规定?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1、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五千以下欠钱不还怎么办?
      五千以下欠钱不还怎么办?应当明确要求对方还款,有困难的可以协商分期进行延期支付,但拒不还款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欠款多少都可以起诉,法律上......


·构成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条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


·不安抗辩权要件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要件有哪些?不安抗辩权是抗辩权的一种,在双务合同的履行中十分常见。一般来说,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发现对方存在违约的可能时就可以......


·不属于防卫过当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但是如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进行防卫,一旦造成重大伤害就会构成防卫过当,要受到一定的处罚,那具体来说哪些情形属于防卫......


·车祸误工费交通费赔偿标准
      车祸误工费交通费赔偿标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