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继承人继承权丧失原因有哪些

继承人继承权丧失原因有哪些(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按继承法第8条处理。(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所谓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丧失了继承权,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如果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所谓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篡改遗嘱是指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销毁遗嘱是指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是否严重是判断继承权是否丧失的标准。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一般情况下,每个人都享受继承权,但是如果恶意的伤害其他的继承人那么就会丧失继承权。在这里温馨提示大家一下,没有出生的胎儿也是有继承权,在胎儿出生后办理继承手续就可以,如果胎儿死亡了,那么胎儿的那一份遗产由其他继承人分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回避法条规定是什么?
      刑事回避法条规定是什么?一、刑事回避法条规定是什么?刑事回避法条规定是《刑诉法》第28条:(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


·民事诉讼法院多久下一次传票?传票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院多久下一次传票?传票送达的方式有哪些?立案后要向对方送达一般7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一般由法院掌握......


·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谁
      如果说婚姻维持不下去了,很多夫妻会选择离婚。但是很多离婚家庭里都有孩子,尤其是未成年的孩子。那么夫妻双方离婚后,这些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谁呢......


·他项权抵押形式属于什么
      他项权抵押形式属于什么?他项权抵押形式是不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的表现形式是债务人在法律上把不动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但债权人并不占有不动产。......


·医疗事故处理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处理规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处理规定是怎样的?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


·哪些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哪些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一、哪些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问题相关规定有哪些?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具有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保护的权利的有效时间,通常情况下,权利人至多有二十年的时间可以享受到法院的保护。下面我们我将会针对......


·商标无效后怎么恢复有效?
      商标无效后怎么恢复有效?可以申诉来恢复商标的使用权,商标被无效有两种情况,一是国家商标局或者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无效,二是其他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


·对当事人执行监外执行是什么措施?
      对当事人执行监外执行是什么措施?监外执行一般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投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


·交通肇事罪检察院批捕程序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检察院批捕程序是怎样的?发生交通肇事犯罪,如需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在,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


·不小心开车撞死人会不会坐牢?
      不小心开车撞死人会不会坐牢?开车撞死人会不会坐牢?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被判刑,要根据肇事者承担的事故责任来分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