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独生女儿继承父母遗产如何来进行?

独生女儿继承父母遗产如何来进行?独生女儿继承父母遗产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或者是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完成。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们、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法律规定是什么?1、《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2、《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3、《继承法》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十二条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依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单位是否可以拖欠年终奖
      年终奖并不属于法定的工资报酬中的一种,因此现实中要是出现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年终奖的情况,很多劳动者拿到就不晓得应该怎么处理了。那从法律角度分析......


·抢注国外商标会被起诉吗?
      抢注国外商标会被起诉吗?抢注国外商标有可能会被起诉。抢注之后需要看是否有注册通过,如果没有注册通过是可以被国外商家追回或者起诉的;如果此外国商......


·受贿罪的具体行为方式是什么
      即使是相似的犯罪之间,在行为方式上面存在一定的相同,但从本质上来讲,还是不一样的。关于受贿罪,这是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那么您知道受贿罪的具体......


·常见发票有几种?都包括什么种类呢?
      常见发票有几种?都包括什么种类呢?发票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是税款征收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财务管理的主要工具。那么日常生活中,发票有......


·一、交通事故两死三伤判刑吗?
      一、交通事故两死三伤判刑吗?交通事故两死三伤会被判刑。(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


·濉溪县五沟镇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若当地的政府机构为了城市规划等要求,是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的规定,将土地......


·一、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样板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样板范文是怎么样的?原告:石__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


·如果夫妻双方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
      如果夫妻双方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再也不想和对方在继续走下去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就会选择离婚。但是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他们的亲生小孩对其父母都是......


·什么是遗弃罪,夫妻间有遗弃罪吗?
      家庭本应是互相帮助的温暖群体,家庭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家庭弱势群体应进行抚养照顾的责任。对于抛弃家庭弱势群体这一行为称之为遗弃,现实......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能否缓期执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缓刑的适用对象仅仅是被判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不过此时还需要同时满足了其他条件之后,那么才是有可能被判缓刑......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该如何处理
      在确定缓刑的考验期的时候,需要注意判处的主刑刑期,其中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规定与对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规定是不一样的。通常在考验期内不能再次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