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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要满足什么条件?做该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随着科技发展,人的观念发生转变,对于性的开放使得很多人在有了孩子后充满怀疑,男方关心孩子是否亲生,女方可能因与多人发生性关系而无法确定孩子到底是谁的,亲子鉴定技术则帮助人们解开疑虑。那么,做亲子鉴定要满足什么条件?亲子鉴定的手续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亲子鉴定的定义
  
  亲子鉴定就是利用法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是法医物证鉴定的主要组成部分。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血型或DNA测试等鉴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缘关系。如父母血液、毛发、唾液、口腔细胞及骨头等都可以做亲缘鉴定。
  
  二、做亲子鉴定需要申请吗
  
  做亲子鉴定需要申请吗?做亲子鉴定不需要法律程序。双方可以协商是通过司法鉴定还是个人鉴定,一般情况下,为了证实孩子的身份,夫妻之间可以商定做个人亲子鉴定,不需要什么法律条件进行申请,直接到医院做亲子鉴定即可。如涉及到继承等问题,可以做司法鉴定,证实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三、亲子鉴定的条件
  
  亲子鉴定的条件包括当事人提出申请和被鉴定人的同意两个部分,亲子鉴定的首要条件是,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举证,但为保证亲子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往往由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法院作为中立者不能为任何一方主动采集对一方有利的证据,因此,当事人不申请亲子鉴定的,法院不依职权进行鉴定。
  
  进行亲子鉴定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被鉴定人同意鉴定。一方面民事诉讼法不能强制不愿鉴定的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另一方面诉讼一方当事人无义务协助对方获得不利于自己的证据,亲子鉴定结论作为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同时,必然对另一方产生不利的诉讼后果,被鉴定人有权通过拒绝鉴定避免可能产生的不利诉讼后果。如果被鉴定人一方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作为中立的裁判者,不应做出有利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决定,但为查明事实、定分止争,可对拒绝亲子鉴定的被鉴定人进行劝说,经法院极力劝说仍拒绝鉴定的,法院不能强行鉴定。
  
  四、可以做亲子鉴定的情况
  
  因为亲子鉴定涉及人身,不能强制,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申请、证据还有孩子的情况而作出判断。如果出现了一方申请进行亲子鉴定,另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同意,导致亲子关系无法确认的情况,可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2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五、做亲子鉴定需要哪些手续
  
  (一)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北京市血液中心等单位通常接受公检法、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委托做亲子鉴定,私人做亲子鉴定应到当地司法部门办理委托手续。
  
  (二) 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护照)、出生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的正本,由鉴定单位的工作人员核对和验证身份无误后,复印存档,正本当即归还当事人。
  
  (三) 当事人亲笔填写“亲子鉴定申请书”,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原因等。孩子年幼无书写能力的,可由父母代为填写,再由小孩按手印确认。
  
  (四) 亲子鉴定单位给当事人拍照存档,合影照片将用于亲子鉴定报告。
  
  (五) 采集每位当事人的血样,每人采血 2— 3毫升;采血完毕,要求被采血当事人签名,并由当事人按指纹确认;当事人缴付亲子鉴定费用。
  
  六、关于亲子鉴定的条件的相关法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批复,以下几种情况应分别看待:
  
  1、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作亲子鉴定的应准许;
  
  2、 夫妻一方申请亲子鉴定并且提供了足以确信的证据证明的,可以准许亲子鉴定;
  
  3、一方无证据猜疑另一方作风不正等而以此要求作亲子鉴定,另一方拒绝的,不得强制作亲子鉴定;
  
  4、子女已长大成年,一方申请亲子鉴定虽有证据而另一方或子女否认,坚决不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不能强制作亲子鉴定。
  
  综上所述亲子鉴定需要经过双方同意,如果子女成人,还需获得子女同意,如果某一方拒绝或坚决不同意,即便是法院,也不能强行鉴定。亲子鉴定不需要进行申请。另外,当事人一方有足够证据并要求亲子鉴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法院可以推定要求亲子鉴定一方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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