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撤销监护人的监护权情形有哪些?

撤销监护人的监护权情形有哪些?撤销监护人的监护权情形是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二、法定监护权的内容有哪些?(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亦同。(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4)抚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5)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与亲权的内容相同;被监护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监督的权利义务有特殊的内容,除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还负有监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6)对于精神病人的特定护养、救治义务。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被监护人进行医治,促使其康复。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监护权的行使规定,特别是对于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下,或者监护人本身就丧失了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应当尽快对被监护人变更监护人,避免造成被监护人的权益分割,涉及到违法的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事故逃逸的责任怎么认定
      我们知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要是肇事者为逃避法律制裁,从而选择逃离事故现场的话,这样的行为就会构成逃逸。需要注意,我国对交通事故逃逸的行为处罚......


·关于仲裁程序是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法定程序问题解答
      关于仲裁程序是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法定程序问题解答一、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是不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


·什么是商业车险,主要险种有哪些
      什么是商业车险,主要险种有哪些一、什么是商业车险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


·什么不能作为抵押物2023
      什么不能作为抵押物2023一、什么不能作为抵押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


·校车超载入刑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校车超载入刑具体规定是怎样的?随着交通日益发达,交通事故发生率也在持续不断上涨,校车载的都是学生,必须要保障他们的安全。我国法律对校车有着严......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该如何处理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该如何处理一、建筑工程合同无效该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修......


·小孩更换监护人的程序
      小孩更换监护人的程序《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


·微信代购是否违法?
      微信代购是否违法?应该注意些什么?现在我国走向了大数据时代,越来越多的网上物品吸引人们的眼球。让人足不出户便能购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除了这些......


·买卖房子肯定是要以实际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为目的,而在我国房子
      买卖房子肯定是要以实际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为目的,而在我国房子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实际取得所有权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但现实中,有的人就仅仅知......


·按揭贷款没还清能把房子卖掉吗?
      按揭贷款没还清能把房子卖掉吗?是可以的,可以通过以下办法买卖。1、可以到贷款银行咨询可否做抵押房产转按,如果可以,可将您尚欠银行的贷款转移到买......


·公司法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是商业运营的载体,而股东的是公司运营的主体的本金来源;自古以来有钱的地方必有纷争。股东权益纷争,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事,司制度是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