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2023年个人所得税什么情况下可以退税

个人所得税什么情况下可以退税?(一)上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上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二)上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二、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费用有哪些?第一项:子女教育每月1000元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子女的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可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也可由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第二项:继续教育每月400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第三项:大病医疗每年1.5万起,限额6万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第四项: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第五项:住房租金每月800元到1200元第六项: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国家税务局之前所公告的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政策已经非常详细了,有没有多交个人所得税?根据申报的数据,在网上税务局直接就能查出来的,如果经过核对以后有少交个人所得税的,需要补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韩国专利申请委托书的内容有什么?
      韩国专利申请委托书的内容有什么?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甲方拟就项目申请发明专利,特稳妥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履行。1......


·可以向交警部门报案
      可以向交警部门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道路交......


·放弃继承权能否只放弃部分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
      放弃继承权能否只放弃部分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有哪几种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有哪几种对于现在这个经济发达的社会,物价也随之上涨,很多人的生活也常因此入不敷出,慢慢的更容易将自己的资金投向利用率比较高......


·新版离婚证样本是什么样的?
      夫妻离婚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成功后会给予离婚证。我们所知道的传统离婚证都是绿色的,这是与大红色的结婚证相对的。但是现在离婚证改版了......


·离婚不分割财产怎么办?
      离婚不分割财产怎么办?1、不愿意分财产,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分割,离婚时,男女双方财产分割无法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时候,对方不......


·在我国规定公司法人是企业吗
      在我国规定公司法人是企业吗我国很多意思相近的词语,实际上运用到法律层面来说,表达的根本就不是一个意思,就比如说我国公司法当中规定的所谓的公......


·合伙企业的解散条件包括什么
      合伙企业的解散条件包括什么一、合伙企业的解散条件包括什么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


·处理非法集资流程是怎样的
      各省级公安机关和执法部门在处理非法集资案件的时候,必须做到有条不紊的进行。其实,关于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操作流程问题,在各地都有着详细的规定,......


·工会提出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除了用人单位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外,受伤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是有权提出认定申请的。但在具体的时效要求上面却......


·我国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我国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