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遗赠扶养协议必须书面的吗?

遗赠扶养协议必须书面的吗?遗赠扶养协议必须书面的,口头约定的话,并不能够有证据证明确实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容易发生一些纠纷,具体的法律效率问题如下所述。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二、遗赠扶养协议应注意哪些?1、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能是财产义务(如债务)。如果遗产中的所有权和债权的标的之价值大于债务标的之价值,遗赠人可将全部遗产赠给受遗赠人,最终受遗赠人应得到财产利益。2、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3、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和社会团体和个人。4、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嘱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遗赠人在生前亦可单方取消该遗赠。同样,受遗赠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不接受遗赠。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关于遗赠扶养协议再进行签订的时候,双方当事人一定要非常的仔细小心,关于协议当中的仔细的看清楚,还有就是书面也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是口头协议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导致是属于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2018新婚姻法聘礼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2018新婚姻法聘礼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随着我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
      随着我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各家各户的家庭条件也好了起来,几乎十个家庭九个都有车。但是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也有了一些安全隐患,且不说......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申诉受理的规定
      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占犯罪的比例是非常高的,一方面是因为车子普遍了,很多人都具有车子,另一方面是您的交通意识不高,随便过马路,走在高速公路上......


·争夺抚养权证据规定有哪些?
      在离婚之后孩子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认为孩子不适合跟随其一起生活的时候,就会出现争夺抚养权的情况,但是并不是争夺抚养权就能成功的,关于争夺抚养......


·企业并购重组的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并购重组的流程是怎样的?一、企业并购基本流程1、并购决策阶段企业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确......


·交了罚金能马上宣判吗
      不能。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法第一百五......


·金华五险一金查询方法有哪些?
      现在不管是金华市的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会为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很多金华市民只知道企业每月会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用来缴费,并不知道个人......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保险理赔哪些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保险理赔哪些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治......


·没处理交通违规的罚款会怎么样
      没处理交通违规的罚款会怎么样在有交通违规行为的情况下,需要对违规的驾驶者做出具体的处罚,而常见的交通违规处罚就是罚款和扣分,其中缴纳罚款有一......


·学区房用过了几年才可以用
      学区房是六年一循环的,如果名额被占用,那么就要等到六年后才能再次使用名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工伤30天后死亡的算不算工伤
      工伤30天后死亡的算不算工伤一、工伤30天后死亡的算不算工伤?工伤30天后死亡的算工伤,但职工不能反复就同一件工伤事故享受工伤待遇。依据《工伤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