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融资租赁业务程序

融资租赁业务关系复杂,涉及到多方当事人,虽然不同的融资形式有其不同的业务操作程序,但其基本程序大致如下:

    一、由承租人选定供货商和设备。

    承租人为了达到最有效的融资目的,选择最佳供货人和最适合的设备是关键一步。承租人有能力自行选择的,可自进行选择,如果承租人没有能力或能力不足以胜任,可以委托租赁机构代理选择,租赁机构代理选择结果被承租人认可生效。

    二、承租人向租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定“设备租赁申请书”,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三、初步协商。

    承租人与租赁公司就租期、租金、费率等进行初步协商。

    四、签订供货合同

    出租人依据承租人选定的设备与供货商协商签订供货合同。如果是直接租赁,承租人和供货商签订租赁合同。

    五、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平等协商达成统一,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重点协商租金,租金支付的方式、手续费率、租期、利息率等双方的权利、义务。

    六、交货

    交货是出租人的主要义务。但交货不一定是出租人,一般都是由供货商直接将承租人选定的设备交给承租人,设备的验收检验及由承租人负责,并在检验验收后向出租人开立收据,出租人凭收据向供货商支付设备价款。

    交货是出租人的主要义务,但质量检验仍由承租人负责,把好这一关是设备及时投运转的关键。

    七、保险

    设备的投保是出租人的义务,保险费额出租人可计入租金中一并计算,也可由承租人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计入成本。

    八、支付租金

    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义务。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方式、数额、时间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不按期支付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租期届满出租物的处理

    租期届满,对出租物一般采用“退租、续租、留购”三种方式之一处置,比较而言,双方大多采用“留购”方式,由承租人支付一定价款,取得出租物的所有权,作为固定资产投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醉驾新规定是什么?
      一、醉驾新规定是什么?1、关于立案标准对现场查获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偷盗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盗窃罪判几年?
      生活中,有不少人习惯性的将盗窃罪说成是偷盗罪,毕竟盗窃主要也就是通过偷盗的手段来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一种行为。于是有的人就在问偷盗罪和盗窃......


·起诉离婚女方有补偿吗?什么情况可以申请赔偿?
      在离婚事件中,一般都是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直接在离婚协议书签字即可,如果一方不同意在离婚协议书......


·收养法法条在我国法律中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收养法法条在我国法律中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收养关系,因此有必要对收养进行一切的规则,为此我国制定了收养......


·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


·购销合同与发票不一致怎么办
      购销合同与发票不一致怎么办一、购销合同与发票不一致怎么办(一)收回原发票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二)凭购买方出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立遗嘱公证处可以帮立吗?
      立遗嘱公证处可以帮立吗?一、立遗嘱公证处可以帮立吗?不可以,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


·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会对家庭财产等进行分割协商
      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会对家庭财产等进行分割协商,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也会有一定的结论达成了确定的协议一方也需要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


·扬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什么?
      扬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什么?一、扬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什么?扬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需要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


·一、女性可以取得抚养费的年龄是多大?
      一、女性可以取得抚养费的年龄是多大?抚养费给付的时间: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


·什么是刑事和解,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刑事和解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