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证明和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

在劳动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到新单位就职的时候用人单位会要求劳动者证明和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如何证明和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其实这个很简单,并不复杂。为了方便您了解,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如何证明和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
  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予以证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时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用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用处:
  (一)办理退工手续;
  (二)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
  (三)办理社保停缴手续。
   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例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选项):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单位决定从 年 月 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
  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 元人民币,工资发至 年 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您看过由我们提供的资料后,一定知道了如何证明和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的解决办法,在想证明自己已经离职或者说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只要向现在的企业提供原单位开出的离职证明书就可以啦,这是法律中规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论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哪些原则
      一、论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哪些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比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司法中立原则。现代国家基于人权保障原则、无罪推定原则,普遍认为审......


·刑法盗窃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刑法盗窃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案件在生活中十分的多,但是不同的案件管辖法院是不一样的,这一点我国司法解释中是做了明确规定的,但是......


·律师如何调查证据?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如何调查证据?注意事项有哪些?1、律师调查证据前注意事项(1)考虑调查取证的合法性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要提前申请吗?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要提前申请吗?其实当您发生了民事的纠纷和问题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开始的时候都是愿意和解或者是调解的方式处理的,处理不好才会诉讼......


·办理丧葬费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丧葬费需要什么手续1、经办人以单位名义办理退休的退休人员或本人在单位参保缴费期间去世的人员,都应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以个人名义退休或个人参保......


·工伤认定 常见问题有哪些?
      现如今,科技虽然在发展,但是劳动工人依旧是必不可少的角色,所以工伤也是无法避免的现象,但是很多人不了解关于工伤的相关事情,导致自己既受了伤,......


·根本违约的来源有哪些
      根本违约的来源有哪些在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合同往往就无法再实现其原本的目的了。至于根本违约的来源其实也可以理解为根本违约的情形,此时根据不同的......


·证人证言录音后不来作证录音就一定无效吗
      证人证言录音后不来作证录音就一定无效吗?不一定,证人通过录音作证的,在证据种类上属于证人证言和视听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证人具有该......


·公司法资金注册的最低限额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自主创业的人很多,有些人小有成就肯定会建立公司,扩大发展,建立公司也不是随意就能建立的,是需要资金支持的,有了资金的大力支持才能稳固向前发展......


·个人所得税误交退税程序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误交退税程序是什么?个人所得税误交退税程序是:1、下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登陆账号。个人所得税APP非常智能,注册好之后,在个人中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