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与财务相关的刑事责任主要有哪些?

与财务相关的刑事责任主要有哪些?长期以来,刑事责任主要适用于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伪造或者毁损会计资料以进行偷逃税或者贪污、挪用犯罪,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哪些情况下财务会计人员会被行政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2、私设会计帐簿的;3、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综上所述,公司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得伪造、毁坏账簿,或者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偷税漏税的,如果有上述行为情况严重的,构成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财务人员在偷税漏税犯罪中一般是参与者,是从犯。如挪用公司资金较大超过三个月的,会被公安机关立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费用如何计算
      对于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需要有法律机构采取审核的措施,来确定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比例,同时在财产的分割过程中,需要离婚双方同时在场对整个过程进......


·当两个人的婚姻走向终结的时候
      当两个人的婚姻走向终结的时候,很多人都选择离婚,这是给自己新生的机会,让自己重新来过一遍。离婚也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当离婚房产有贷款怎么过户这......


·立案侦查状态的期限是多久?
      立案侦查状态的期限是多久?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


·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内容
      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内容该项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在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到法院作出是否同意申请的决定期间,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外,被申请回避的人......


·无行为能力监护人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无行为能力监护人申请书应该怎么写?监护人如果对于无行为能力人进行监护的申请的话,肯定是要结清楚被监护人的一些基本情况,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


·债权债务具结书应该怎么写?
      债权债务具结书应该怎么写?一、债权债务具结书应该怎么写?(一)第一种方法1、首先是要在纸张正上方中间写上醒目一点的标题,一般直接写“具结书......


·非法用童工纠纷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非法用童工纠纷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样的?非法招用童工的法律责任(1)对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


·对于劳动关系本身就是公司和员工都有一个相互选择的权力的
      对于劳动关系本身就是公司和员工都有一个相互选择的权力的,国家在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也不可能就是完全的限制了公司的有些最基本的权利。例如说解除劳......


·买卖不破租赁收益归谁所有
      买卖不破租赁收益归谁所有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


·法律上五险一金扣多少工资多少钱
      一,法律上五险一金扣多少工资多少钱1、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
      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关于大多数人民利益的信息是需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公开的,由于我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