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结婚后个人信贷算夫妻债务吗?

结婚后个人信贷算夫妻债务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婚后个人的借贷如果用于家庭生活的,是需要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个人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综合上面所说的,个人信贷就是属于个人的贷款,对于此贷款只要发生在婚姻的续存期间一般会由夫妻双方共同来进行承担,但如果另一方有证据来证明此债务与自己无关的话,那么也是可以不用承担的,所以,不同的情况就会做不同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解除同居协议书是否有效
      解除同居协议书是否有效我们知道男女之间建立同居关系的,如果不解除还好,一旦解除那么就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就会很大。而有的同居男女吸取教训,就会在......


·没领结婚证的配偶有继承权吗?
      没领结婚证的配偶有继承权吗(1)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办理了登记的婚姻关系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即使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只能是同居关系,我国不承认事......


·专业分包合同用备案吗
      用备案,凡是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发包承包交易工作,均须在本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招标投标办法按本市建设......


·一、代通知金和赔偿金是否都要发放?
      一、代通知金和赔偿金是否都要发放?代通知金与赔偿金不能并存。理由如下: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已经收到的彩礼钱能退吗
      已经收到的彩礼钱能退吗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


·婴儿高空坠物事件发生有谁来承担责任?
      最近高空坠物频频惹人讨论,而婴儿高空坠物常常发生,被砸中的婴儿有身亡的,有受伤的,高空坠物是一种非常不文明的现象,那么发生此类事故之后,应该......


·一、集体解除劳动合同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集体解除劳动合同书的内容有哪些?1、解除劳动合同文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


·国家赔偿决定书效力发生的决定书怎么写?
      如果公民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权行使中权益受损的话,可以依法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的诉讼请求。但是在法院判决后并不意味着这个赔偿案件的结束,需......


·未成年犯罪会坐牢吗,是怎么规定的?
      一、未成年犯罪会坐牢吗,是怎么规定的?未成年犯罪视情节严重情况是不会坐牢的,而是会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


·合作作品作者的人是谁?
      合作作品作者的人是谁?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


·订立的遗嘱和遗赠哪个优先
      遗嘱和遗赠哪个优先在法律效力上,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因为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