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吗

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吗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所有方式的必经途径。《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所以,对于在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必须要先进行劳动仲裁。二、劳动仲裁中是否有第三人劳动仲裁是有第三人。劳动争议处理中“第三人”的主要情况:(一) 企业主管部门越权作出不适当的决定。例如,调动下属企业职工变更劳动合同不与企业或职工协商的,或者不通过企业直接处分职工的;(二)合作、联营企业或企业集团主要负责人承担不了责任,应由合作联营各方分担的;(三)劳动者跳槽,用人单位使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而应承担相应的边带责任的;(四)甲厂职工在履行与乙厂签订的经济合同时,由于乙厂的原因使甲厂职工发生的伤残亡时,(五)建筑安装施工单位给对方施工时,因安全措施不好给对方正在履行职务的职工造成伤残亡的;(六)因履行职务造成人身伤害的;(七)因交通肇事按规定应定为工伤而出现的第三人;(八)多重劳动关系。包括:1、劳动者被其他单位借用、聘用与原单位仍然保持劳动关系的;2、本单位放假,托管暂时到其他单位工作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3、退养、停蕲留职的工人,从事第二职业的;4、为了解决和保留职工身份或所有制问题,职工在一个企业工作,名额挂靠在另一企业的;5、部分合资、合作企业的职工没有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甚至仍保持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6、企业被租凭或承包,在此期间内形成原单位与租凭或承包者的劳动关系等等。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申请仲裁,因为仲裁法没有规定仲裁前必须调解,没有规定调解是仲裁的前置条件。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裁定书期限是多久?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裁定书期限是多久?期限是判决书送达后的十五日之内。离婚后双方要是对于当地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内的十五日......


·成立公司一定要有财务吗
      不一定。可以找代理记账的,对于刚成立的公司,找代理做账是最有效和实惠的做法。而且还可以节省办公空间。财务是理财、做账、报税的。但是公司必须要......


·故意伤害伤情标准有哪些?
      故意伤害伤情标准有哪些?故意伤害伤情标准有: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国家与政府对私募基金有哪些措施
      国家与政府对私募基金有哪些措施一、国家与政府对私募基金有哪些措施具体监管措施有以下三方面:(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


·房产纠纷的产生有什么原因
      房产纠纷也就是标的为房产的纠纷,现如今尽管房屋的价格居高不下,但仍有不少人会选择购买房屋。买房时难免会发生房产纠纷。发生房产纠纷的原因有很多......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批程序是什么
      您必须要知道土地使用权证的审批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完成的,很多人也是在办理之前就比较好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批程序是什么?今天就可以告诉您,办理国有......


·数字时代更应坚持合理使用原则有哪些?
      “著作权人不应梦想有朝一日会取消合理使用权。”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图书馆学会副理事长吴慰慈在前一段时间召开的“合理使用与......


·现在
      现在,很多的农村进城误工人员或者这是三四线城市人员进入到发达的城市打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在这个过程中,外地务工人员在外地受到伤害应该如何的处理......


·盗窃罪缓刑可以适用吗?
      一、盗窃罪缓刑可以适用吗?盗窃罪是否可以缓刑,要看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关于农村棚户区能强拆吗?
      很多地区都有拆迁的情况,关于拆迁很多地区遇到过很多强拆的行为。那么关于棚户区能强拆吗?棚户区和正常的居民区存在一定的区别,只要符合强拆的两个条......


·购车合同违约责任该如何承担
      购车合同违约责任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对此,民法通则第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做了明文规定。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