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特点有哪些?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特点有哪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多为被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一起共同阻挠、妨害、抗拒执行的其他人可以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有执行能力”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加重处罚情节有哪些?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综上所述,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被告人拒绝履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拒不执行裁定罪有自身的特点,包括犯罪主体特殊,是有义务却不执行的当事人,其发生在民事判决之后,对于这种犯罪,需要受害人自诉,原则上法院不会主动介入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上班期间突发脑血栓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突发脑血栓算不算工伤一、上班期间突发脑血栓算不算工伤?没有赔偿责任,不属于工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1......


·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吗?
      犯罪主体是危害社会的个体,犯罪也是不可被原谅的,并且还要为犯罪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也许我们还不是特别了解犯罪主体要怎样去定义,关于是否犯罪主......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怎么量刑?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怎么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


·交通事故诉讼打官司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诉讼打官司需要哪些材料因交通事故赔偿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向法院提供的资料有:诉状、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证明(或工商登记资料)、交警的......


·一、第三者保险偿误工费怎么进行计算?
      一、第三者保险偿误工费怎么进行计算?由保险公司对车险理赔误工费进行理赔的时候,误工费的确定和计算并不是随意进行的,这一点,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


·事实婚姻重婚如何处理?
      事实婚姻重婚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发达,每座城市也有越来越多的建设工程了,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发达,每座城市也有越来越多的建设工程了,但建设工程的质量也不可以随随便便的,建设工程质量必须要有着一定的质量验收的标准,......


·一、老公出轨要离婚他能分到财产吗?
      一、老公出轨要离婚他能分到财产吗?老公出轨要离婚也是可以得到财产的,但是因为其存在过错而对妻子造成损害的话是可以要求通过少分财产来对自己进......


·当事人必须亲自参加行政处罚听证么?
      当事人必须亲自参加行政处罚听证么?一、当事人必须亲自参加行政处罚听证吗行政许可法并没有要求当事人必须本人参加听证,参考行政强制中听证程序......


·车祸对方不赔付怎么办?
      车祸对方不赔付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一方需要承担赔付责任,实际中存在一些老赖,就是不赔付。很多受害方就知道怎么处理了,所以,我们......


·文盲怎么办理农村宅基地遗嘱?
      文盲怎么办理农村宅基地遗嘱?对于不会写字的人是可以利用代书的方式来进行订立遗嘱。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