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债务个人如何偿还?

夫妻债务个人如何偿还?
  
  一、夫妻债务个人如何偿还?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拥有共同的所有权和处分权,离婚时,要求怎么分割财产可以协商处理,但是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所需要承担的共同清偿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但是义务不能抛弃。所以,无论一方在离婚时是否分得夫妻共同财产,也不论分得多少共同财产,都要承担共同债务。当夫妻双方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和债务被分割,为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双方财产已分割时,双方可以协议清偿债务,如果协议不成的,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要处理好财产和债务,对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有偿还的义务,可以先用共同财产中属于个人部分清偿,如果不够,则再用个人财产偿还。对于一方在婚姻个人拖欠的债务,当事人可以举证其属于个人债务,这样自己就没有承担的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


·夫妻一方放弃房产写名算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放弃房产写名算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放弃房产写名的情况下,也应当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产是婚后获得的。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


·一,个体户注册营业执照流程是什么?
      一,个体户注册营业执照流程是什么?个体户注册营业执照流程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


·债权收益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都是什么?
      一、债权收益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都是什么?债权收益权转让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履行通知义务的时间、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履行通知义务的主体以......


·无故被辞退怎么赔偿标准
      无故被辞退怎么赔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


·拘留十天还没批捕是为什么?
      一、拘留十天还没批捕是为什么?拘留十天还没批捕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


·协助网络的赌博怎么判
      协助网络的赌博按照开设赌场罪或者是赌博罪的共犯判处刑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专利申请费用明细
      专利申请费用明细一、费用种类1、申请费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


·收养弃婴又遗弃是否构成遗弃罪?
      收养弃婴又遗弃是否构成遗弃罪?孩子父母理应应该是父母有义务和责任去承担,我们也经常遇到收养孩子的情形,收养之后就有义务和责任去抚养孩子,各......


·新员工入职创意节目有哪些?
      求职者被公司录取后,会在规定期限内办好入职手续。对于员工来说,新公司的一切都是新鲜的。为了更好的融入到公司环境,和员工建立融洽的同事关系。人......


·同居关系与重婚罪是怎样界定的同居关系指男女双方未
      同居关系与重婚罪是怎样界定的同居关系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这种同居行为,不受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