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欠钱不还换手机号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换手机号了怎么办?欠钱不还换手机号了可以申请仲裁和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二、欠钱不还是否属于诈骗罪?欠钱不还若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则定性为诈骗罪。比如:借款人以经济困难为由,利用他人的信任,骗取他人钱财,这种以借贷之名,行诈骗之实的行为应当被定性为诈骗罪。日常生活中,此类诈骗行为在亲戚、朋友及同事之间较为多发,借款人主要利用对方的信任或者同情心,虚构相关事实,进而借钱,其本意借钱就不打算还,这种情况可称之为“借贷式诈骗”。借贷式诈骗,数额较大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欠钱不还的行为,应当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涉及到对方无力承担债务的,可以根据协商的情况来分期支付或者以固定财产抵押处理,但如果是有还款能力拒不偿还的,或者存在诈骗等情况的,还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和分公司合同变更可以吗?
      公司和分公司合同变更可以吗?合同的主体不变,内容改变,合同变更并非消灭原合同、设立新合同,而仅仅是在原合同继续存续的基础上对原合同某些权利义务......


·信用卡诈骗罪犯罪主体是谁
      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其构成要件就是罪名确立的一个重要标准,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可以构成此......


·五险交满15年能领多少
      只交满15年社保这一项数据是不够的,无法得出能领多少养老金的相应数据。因为要计算一个人退休后每个月能领多少养老金,还需要其它的数据。《事业单位......


·质押率及质押率公式是怎样的
      质押率及质押率公式是怎样的一、质押率及质押率公式是怎样的贷款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货物现值;股权收益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股票市值)×100%,质押股......


·民事诉讼反诉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反诉期限是多久?一、相关法律法规1、《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


·房产继承诉讼费的标准是多少?
      房产继承诉讼费的标准是多少?1.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2.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3.标的金额10万以上......


·企业改制中资产拍卖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改制中资产拍卖的条件有哪些?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加快企业发展速度,追求更高的企业发展目标,此时,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变得......


·民法总则109最新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109最新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在生活当中,我国公民属于我国法律当中的自然人。自然人的一些基本权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即使是精神病人也是自然人当......


·我国工程质量有哪些
      我国工程质量有哪些风险?工程的质量不仅涉及到验收是否合格,建筑方及相关建筑劳动者能否获得报酬的问题,还涉及到该工程在投入竣工完成后或投入使......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动产怎么处理?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动产怎么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


·合同的终止与中止有什么区别
      合同的终止与中止有什么区别一、合同的终止与中止有什么区别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终止区别于合同的转移以及合同的中止。1、合同权利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