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根据法律规定怀孕都能监外执行吗?

根据法律规定怀孕都能监外执行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怀孕都能监外执行吗?
  
  孕妇都能暂予监外执行,在我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罪犯: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其中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适用对象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暂予监外执行是对一些犯罪分子,因为其符合相关规定,不对其收监,或者收监后暂予监外服刑的一种制度。
  
  二、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监外执行与缓刑的区别: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这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一些内容是非常的人性化的,比如说对于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的过程当中,如果有一些特殊的情况,身体方面的原因,可以在监狱外部之间,比如说怀孕的妇女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会计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会计司法鉴定,是维序我国市场经济良好发展的方法之一。它对我国经济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并且在一定程度在对公司有着制约和监督的作用。那么,什么......


·事实婚姻拥有继承权吗?
      事实婚姻拥有继承权吗在认定男女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彼此享有遗产继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


·遇到强拆,拆迁户应该做好哪些准备
      遇到强拆,拆迁户应该做好哪些准备1.确认拆迁性质。了解拆迁主体,如果是政府主导的,一般是为了公共利益,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这种情况只能争取合理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细则实施细则
      要实现全面依法治国,首先是要实现有法可依。但法律制定完备之后,要想使该法律得到实施,法律的效果得到全面的发挥,少不了实施条例的辅助作用。《劳......


·登记结婚才确立夫妻关系吗?
      登记结婚才确立夫妻关系吗?登记结婚才确立夫妻关系,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


·车祸人伤保险赔的都合理吗?
      一、车祸人伤保险赔的都合理吗?车祸人伤保险赔的都合理,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


·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合法吗?
      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合法吗?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罢了,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你说的情况就如同左手和右手签合同,并不能......


·关于受贿罪的最新司法解释都有哪些内容?
      我国的法律规定行贿受贿是严重的违法乱纪的犯罪行为,这类犯罪多发生在我国的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上。对于这类犯罪我国一旦发现拒不姑息,一定为国家的廉......


·2023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河北省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2023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河北省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一、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河北省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关于子女抚养费用怎么写?
      当代社会,离婚的话呢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就是协议离婚,通常情况下将的现实生活中协议离婚的双方的态度都是比较友好的,比如说关于子女抚养费用也是可......


·20年产权续期费用是多少
      20年产权续期费用是多少?土地使用权续期费用没有统一的规定,需要到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咨询。按《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