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遗产继承没有证据怎么办?

遗产继承没有证据怎么办?遗产继承没有证据只要是属于直系亲属就可以获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有多久?(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综合上面所说的,遗产的继承只要有遗嘱就可以按遗嘱的条款来进行分配被继承者的遗产,但如果没有遗嘱的就会按法定的条款来进行处理,从而会按第一顺位还有第二顺位来进行合理的分配,只要不产生纠纷是不需要有任何的证据,从而也可以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广西误工费赔偿的内容包含哪些?
      一、广西误工费赔偿的内容包含哪些?广西2018误工费赔偿的内容包含:受害者是否有固定收入;误工日期的认定;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


·法院刑事案件可以直接受理的有哪些
      一、法院刑事案件可以直接受理的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19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自诉案......


·离婚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离婚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


·施工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施工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大多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约定,不违反民法的平等、等价有偿原则。《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


·饮酒驾驶撞死人没钱赔怎么办
      会加重刑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而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而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出现只有父方或者母方在独自供养孩子,另一方根本不管不顾。这样的生......


·公司债券购买方法,有哪些条件?
      公司债券购买方法,有哪些条件?一、公司债券的购买方法个人要投资公司债,首先要在证券营业网点开设一个证券账户,等公司债正式发行的时候,就可以......


·故意伤害造成轻伤二级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在量刑期限上可以适用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哪些在生活中,常见的有买房的时候,或者结婚拍婚纱照的时候,通常需要交付一定的“定金”,但是有的时候不想买了或者其他原......


·拖欠信用卡钱会坐牢吗?
      信用卡是一种有区别与储蓄卡的银行卡,其实也就是提前消费的一种媒介。公民在向银行申请了信用卡之后,使用的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发卡银行和国家的相关......


·非登记股东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
      非登记股东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一、股东之间股权转让个税的规则1、股权转让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