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父母离婚房子谁有继承权?

父母离婚房子谁有继承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如下: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法律规定是什么?《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父母离婚的情况之下的话,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确定,并且将父母的一些房产也需要做出一个明确规定,这个时候如果提起到继承权问题的话,依然是他们各自的合法的配偶和孩子,以及父母,婚和继承权并没有太大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


·个人网贷是否属于夫妻债务?
      个人网贷是否属于夫妻债务?对于个人网贷,如果是夫妻在知情的情况下,双方同意了的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就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毛坯的建筑工程您可能看不出具体的差别,所以修建完成以后的工程有的时候关键体现在整个装饰装修工程当中,......


·五右高速公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补偿费用是如何处理的?
      五右高速公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补偿费用是如何处理的?征地有时候是将土地使用权出卖给开发商进行开发,但是有时候是因为国家工程需要征用土地,......


·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如何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如何确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


·我国民政部行政处罚事项有哪些?
      我国民政部行政处罚事项有哪些?民政部门是我国重要的基层政府部门,主管社会行政事务,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部分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可能会......


·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我国近几年的发展速度有目共睹。在国家进步和发展的过程中,对农村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的情况在所难免,对于农民来说,房屋的......


·集体企业吸收合并程序主要是什么
      集体企业吸收合并程序主要是什么?1、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公司法授予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合并方案”的职权。2、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合并......


·固定支具可以工伤报销吗?
      固定支具可以工伤报销吗?一、固定支具可工伤报销吗?属于工伤的是可以报销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


·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责任是怎样的
      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责任是怎样的一、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责任是怎样的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判了刑能减刑吗
      ?依照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刑罚的期间,如果严格的遵守监狱的规定,有明显的悔改并且接受改造的时候变现十分良好或者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