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管老人有继承权吗
一、儿子不管老人有继承权吗
儿子还有继承权,但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女儿赡养较多,应当多分遗产。剥夺继承权的情形比较严格,一般包括以下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儿子们不赡养老人,也没有严重后果发生的,不能剥夺继承权,只是应当少分或不分遗产。
婚后因继承父母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则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可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财产特征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第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综上所述,儿子不管老人还有继承权,会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对于遗产在被继承之后仍然可以对遗产继承产生异议并起诉的,但是只有二十年的时间,一旦超过这个时间就不能再提起诉讼,而继承人应当在自身权益被侵犯的三年内提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的条件是什么?
在房地产市场景气的时候,不少开发商会圈地盖楼,而土地也是一种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开发商有资金需求的时候,可以凭借手中的土地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一,自己是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自己是公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公务员不可以随时离职。确需要辞职的,需要向任免机关提出申请,任免单位在三十天内决予以审批。特定条件下的公务员......
·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误工费的标准有两个,还有一些地方是有三个。首先第一个就是由省政府给出的数据,每年都会更新的,您可以去省统计机关那里查阅。另外一个呢,就是由受......
·一、夫妻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吗?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而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
·标准加班费是如何计算的?
一、标准加班费是如何计算的?人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
·离婚后房产分割依旧是中国的一个热议话题
离婚后房产分割依旧是中国的一个热议话题,有些家庭有某一方比较有钱,不会在乎一套房子的价格,也有某一方会觉得亏欠另一方而不会争夺房产,但这些都......
·借款利息该如何约定 如何约定借款利息?
在生活中,有些不经常参与借款活动的人会不知道该怎么约定利息。那在借款活动中,对于借款利息该如何约定呢?如果借款双方事先就将借款利息约定清楚了,......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条件都有哪些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条件都有哪些如果妇女婚后怀孕是因婚外的第三人所致,而且确认,或者妇女隐瞒与婚外第三人所致怀孕而在分娩后确认,男方均可以提出离......
·成都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处理纠纷的方式
成都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处理纠纷的方式在成都的建筑工程中,会存在很多不稳定的因素,建筑工程的的相关管理人员也容易引发建筑工程方面的纠纷,加强对建......
·最高院公司法三的解释是什么?
最高院公司法三的解释是什么第一条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