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农村土地确权证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确权证可以继承吗?不可以继承,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我国并未规定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仅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下,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土地的经营权,而“继续承包”并不等同于继承。按政策规定,土地有三权,即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归承包方所有。土地不能继承,但使用权和经营权可以继承。你是父母的合法继承人,只要在承包期内,理应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只有合同到期,按照政策交回土地,并且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二、什么是土地确权证?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内容的证书来称为土地确权证。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可查清宗地(土地登记的基本单元)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摸清土地利用情况源,解决土地权属争议。根据国土部相关规定,明年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要实现全覆盖,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确权登记后,土地就等于有了身份证,以后就可以抵押贷款、担保、流转,这样我家的地不会再撂荒,利益又能得到保障。土地确权证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农村土地确权的目的在于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但涉及到继承的处理事项,由于该行为并不能将土地使用权认定为死者的个人财产,所以是无法进行继承处理的, 如果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多久?
      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多久?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半个月左右,具体的规定如下: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办交强险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的材料:新车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汽车出厂的检验记录资料,如果是旧车,请带该车有效行驶证。此外,还需要车主的身份证,单位投保的需提供组织......


·联营体的定义和形式
      联营区别于一个承包商单独承包项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之间、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组成联营体,以联营体名义竞争承包工程任务......


·拖欠货款可以要求还利息吗
      拖欠货款可以要求还利息吗一、拖欠货款可以要求还利息吗?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就应通过双方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在欠款纠纷中,债务人延迟付款的......


·行政诉讼立案条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立案条件有哪些?行政诉讼主要是因为政府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损害了公民的合法利益,因此才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行政诉讼立案条件都有......


·劳务报酬个税的计算方式
      劳务报酬个税的计算方式通常人们所说的劳务报酬个税是指劳务报酬所得税,亦可以称之为个人所得税。因为劳务报酬所得税和个人利益息息相关,所以您应......


·公民陪酒喝死算工伤吗?
      不算工作,《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


·工伤死亡待遇
      工伤死亡待遇1、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


·诉讼标的费应该怎样收取
      诉讼标的费应该怎样收取一、诉讼标的费应该怎样收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有离婚协议可以办过户吗?
      有离婚协议可以办过户?有离婚协议可以办过户的,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的......


·不属医保范围的合理医疗费 保险公司也应赔
      出租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却以伤者所使用的医疗器材为进口器材,不属国家规定的可报销的范围为由,拒绝支付保险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