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履历造假如何认定劳动合同

履历造假如何认定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伪造履历,构成欺诈,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用工单位对应聘职员之前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和专业水平并不知情,对应聘职员的了解和信赖是基于签约之前应聘职员的自我履历介绍以及向用工单位展示的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应聘职员故意虚构履历,使用伪造的学历证书,编造虚假履历,骗取用工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构成欺诈,其以欺诈手段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用工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二、伪造履历的职工可以被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里面都有规定,劳动者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行为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而提供虚假履历是可以视为欺诈手段的。但是这里面有个空子,其实法律里面没有规定什么类型是属于欺诈手段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里面有明确欺诈手段有哪些的话,那么对伪造履历而入职的员工,用人单位是可以和他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也不用支付赔偿金。社会招聘中,员工的工作经历系其简历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劳动者之前在同行业企业的工作经历往往是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录用该员工及确定薪资标准的重要考量因素。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提交虚假工作经历,必然会导致用人单位基于对劳动者能力的错误推测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核定工资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首先一定要保持冷静,然后一定要及时进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首先一定要保持冷静,然后一定要及时进行处理事故,尤其是肇事司机千万不能逃逸。那么,交通事故在哪里处理呢?交通事故有哪些......


·未签合同怎么取证劳动关系?
      未签合同怎么取证劳动关系?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员工要尽量留存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商品房新房买卖流程主要是什么
      买商品房这不像是其他的小物件,不合适或者不用了哪怕就随意丢在那里也不会造成太大的损失。也就是告诉您,在买商品房之前一定要有一个长期的准备,甚......


·企业注册资本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在公司或者企业里面,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自己的公司,引起更多的资源,公司不得不对自己的注册资本增加,增加了资本才有资格扩大公司的财力......


·非法侵占罪最新量刑标准
      《刑法》中对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规定了单独的犯罪,但此时要求达到相应的数额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为侵占罪,另外对于侵占罪可能有些人会说成是......


·一、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职工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


·在我国公安行政处罚记录多久撤销?
      越是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越要注意控制自己的所作所为,否则有些事情我们一旦做了可能是会让自己后悔终身也没办法改变的。就像是有些错误一旦犯下可能自......


·分项工程质量合格要求是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合格要求是什么?一个桥梁工程都是由多个子工程构成的,比如钢筋工程、土石方工程等,这些工程属于分项工程。在工程完工后,建设方要组织......


·劳动合同到期解雇有没有赔偿标准?
      现阶段,很多人找工作的时候并不考虑稳定不稳定,而是只看重眼前的利益,导致了很多人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就被解雇,那么劳动合同到期解雇有没有赔偿标......


·什么是民事诉讼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
      什么是民事诉讼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民事诉讼我们并不陌生,但民事法律行为就难说了。民事诉讼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都属于法律行为......


·怎样订立录音遗嘱,要注意什么
      订立遗嘱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就包括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等等。针对不同方式的遗嘱,当然具体的订立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该怎样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