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2023哪些夫妻的共同财产?

哪些夫妻的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的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之间有关婚内财产约定的看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按法律规定来判定。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总结归纳出以下几点:1、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个人财产的婚后投资收益和劳务增值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则应当认定为夫妻个人的财产。3、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或应当取得的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应认定为共同财产。4、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婚前原则上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婚后原则上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有相反表态的除外。5、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接受赠与,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有明确表示为个人财产的除外。二、离婚一定要财产分割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是一定要处理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的,如果不能协商处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是相对的,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的部分做出分割,这是我国法律中明确要求的。原则上来说,夫妻离婚的时候是均等分割财产,不过需要以照顾女方和子女为原则。至于婚姻中的过错方,无过错方向其主张损害赔偿的时候,需要先确认一下其是否具有法定过错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
      父母离婚虽然解除的是双方的婚姻关系,但在这种情况下对子女的伤害也是很大的。另外,即使父母离婚了也不能免除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因而在实践中一方实......


·一、 一方出轨的财产如何分割?
      一、一方出轨的财产如何分割?一方出轨的财产,按照公平平等的方式进行分割,出轨不构成法律上的有过错方。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


·开设赌场罪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和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


·银行破产法是怎么规定的
      银行破产法是怎么规定的一、银行破产法是怎么规定的银行破产法就是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条例》是为了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


·2023法院离婚取证保密吗?
      2023法院离婚取证保密吗?一、法院离婚取证保密吗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议离婚时,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了。有些当事人考虑到自己无法收集到更多的证据,......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在哪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在哪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范围不同。1、股东会决议处理如......


·司法鉴定法律分解适用集成的介绍
      这些年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很多人在遇到涉及法律的情况时都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有一位作者写成司法鉴定法律分解......


·中国刑法欠贷款处罚是怎样的
      企业或者个人因为资金暂时周转不开而向银行贷款后,如果未能及时对贷款进行偿还,银行可以收取一定金额的滞纳金等。贷款长期不还,有可能会被处以刑事......


·成立故意伤害会怎么判刑
      成立故意伤害会怎么判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买房子不能盲目,如果因为没有经验就什么都了解清楚的话,则肯定
      买房子不能盲目,如果因为没有经验就什么都了解清楚的话,则肯定会给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害。但对于大多数第一次购房的人而言,此时其实也搞不清楚究竟需......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额外收入?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额外收入?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