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两个小孩抚养费要怎么给

两个小孩抚养费要怎么给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给子女的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当然是给付到子女十八岁或是可以独立生活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有些情况下子女虽成年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则父母仍要给付抚养费,例如:(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指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一般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客观上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大学生起诉父母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案件。对于这种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父母确无给付抚养费能力,而子女能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能够维持正常生活和学习的,父母可以不再承担生活费、教育费。从原则上来看,只要孩子尚未成年,那么父母对其就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而这里的孩子,不仅仅是指婚生子女,如果是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我们说的私生子,父母对其也是有抚养的义务。不过,有些情况下,孩子虽然已经成年了,也就是达到了18周岁,但确实因为一些非主观原因,导致无法在当地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与此同时父母也还有抚养能力的,还是需要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事故无责任方赔偿对方损失吗?
      交通事故无责任方赔偿对方损失吗?看实际发生的情况来作判决;在有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中,无责任不等同于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在交通活动中,机动车危险性......


·合同期被辞退索赔标准是什么?
      合同期被辞退索赔标准是什么?合同期被辞退索赔标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婚姻财产分配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婚姻财产分配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甲方:张某某,男,汉族,身份证编号:乙方:李某某,女,汉族,身份证编号:甲乙双方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双方婚后感......


·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归属情形的规定?
      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归属情形的规定?一、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归属情形的规定?专利权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专利......


·已经开车上路的人都知道,自己驾驶机动车之前考取了驾驶证,所以
      已经开车上路的人都知道,自己驾驶机动车之前考取了驾驶证,所以国家才能允许自己开车。但是有很多人都是自诩是“车神”,车技高超并且不屑于考驾照,......


·兄妹之间需要相互扶养吗?
      法兄妹之间需要相互扶养吗?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


·东莞劳动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
      东莞劳动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一、东莞劳动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东莞市职工劳动合同范本需要包括甲乙双方的详细信息,并撰写双方都同意的协议内容。......


·离婚协议可否约定轮流抚养孩子一般情况下
      离婚协议可否约定轮流抚养孩子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婚时,子女只随一方共同生活或者较多地随一方共同生活。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深化,近来在离婚诉......


·法院判缓刑家属要准备什么
      法院判缓刑家属要准备什么一、法院判缓刑家属要准备什么?判缓刑不需要家属准备什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


·公司法人可以过户,多久?
      公司法人可以过户,多久?法人每个人并不是很陌生,在工作中我们可能对于法人的职权并不是很清楚,其实法人就是一个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因此对于......


·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吗?1、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该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