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事案件犯罪人监外执行好请假吗

刑事案件犯罪人监外执行好请假吗好请假的,只要监狱机关走请假流程就可以,以下是请假需要注意的问题:1、请、消假管理。无正当理由社请假区矫正人员一律不得离开所在辖区,如遇特殊原因,矫正人员必须亲自到所辖司法所请假,填写请假条,一周内的由辖区司法所批准;一周以上含一周的,由辖区司法所填写外出审批表,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批准。经批准后方能外出。未经批准请假外出的一律给予警告处理。2、保外就医人员管理。要求保外就医人员每季度做一次病情复查,提交一份身体检查证明及病例。每年做一次身体全面检查。保外就医人员外出就医请消假按其它矫正人员请消假管理进行。对于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22-27条规定及监控手机长时间关机、欠费的,司法所应当报请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给予警告。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人员受到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将做出收监处理。缓刑、假释的矫正人员受到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将做出收监处理。1、监控定位手机的管理。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办理监控定位手机;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每两天用手机短信的方式,报告自己所在的位置及在干什么。区局社区矫正科将不定期的进行抽查,一但发现关机、欠费及越界的情况,各司法所要在一天之内,对矫正人员发生的问题做出处理,并上报区局社区矫正科。对于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22-27条规定及监控手机长时间关机、欠费的,司法所应当报请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给予警告。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人员受到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将做出收监处理。缓刑、假释的矫正人员受到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将做出收监处理。二、监外执行与缓刑的区别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这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并不是所有的犯罪人员都可以进行见外执行,首先当事人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一般是怀孕或者是哺乳期的妇女会进行监外执行或者是犯罪人员有疾病需要外出治疗的,在或者是犯罪人年龄已经满七十五周岁的,不是以上情况都不可以实行监外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分公司变更劳动合同有赔偿么
      分公司变更劳动合同有赔偿么?劳动合同变更时一般是不会有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


·一、超生后怎样逃避社会抚养费?
      一、超生后怎样逃避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是由法规所规定的,不能逃避。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承租人死后动迁算遗产吗
      承租人死后动迁算遗产吗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遇到拆迁补偿事件,补偿款应该归继续承租人所有,不是遗产......


·正在还贷款的房子可以出租吗
      可以出租给别人使用。贷款买的房子,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是可以将房子出租的,房租按照当地市场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对于公司剔除股东需要哪些手续
      对于公司剔除股东需要哪些手续一、对于公司剔除股东需要哪些手续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该先由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你转让股权;然后......


·批捕之后犯人关在那里进行审理的
      一、批捕之后犯人关在那里进行审理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人被关押地是:逮捕后会关押在当地的看守所。一般逮捕前被刑事拘留的,此时犯罪嫌疑人已被......


·现在伤残赔偿还分农村和城镇吗
      现在伤残赔偿的残疾赔偿金区分受害人的户口是农村户口或城镇户口,两者的赔偿计算基数不同,金额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


·在房产局备案的房子能更名吗?
      在房产局备案的房子能更名吗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


·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是什么?
      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是什么一、土方工程式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挖掘地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则计算:1、沟槽、基坑划分:凡图示沟槽底......


·法律规定股权可不可以抵押
      股权可不可以抵押股权作为权利,只能做质押,不能抵押。因为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而质押标的为动产与财产权利(如有价证券,票据等等)。上市公司或非......


·遗嘱失效的情形有哪些,公证遗嘱可能失效吗
      一份遗嘱要想被认可,然后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的话,要求是很高的。而实践中,也大量存在遗嘱失效的情况。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导致遗嘱失效呢?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