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购房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

购房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购房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正好您又要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可以到相应部门进行补办。只要您当时的房子在购买时办理的是合法的手续,那在政府部门的系统中就是可以查得到的,只需要补办丢失的材料即可。接下来,的我们来告诉你如何补办购房合同,给您提供一些补救的措施和方法,请您接着往下看。一、 购房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对于购房合同丢失,不要担心。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二、 购房合同丢了能过户吗?是可以过户的,但需要办理原购房合同原件的替代手续。根据按我国现行规定,购买商品房无论是现房还是期房,购房买卖或预售合同均已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一旦原购房合同丢失,房屋产权人可凭房产证与身份证到合同登记部门(当地房地局档案室)办理查询。并可在获得的购房合同复印件上加盖原产权单位公章作为原购房合同原件的替代。三、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过户?(一)购房合同丢失的过户流程有以下三个步骤:1、 有关部门有登记备案按我国现行规定,购买商品房无论是现房还是期房,购房买卖或预售合同均已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一旦原购房合同丢失,房屋产权人可凭房产证与身份证到的合同登记部门(当地房地局档案室)办理查询。2、 可在获得的购房合同复印件上加盖原产权单位公章作为原购房合同原件的替代。3、 办理报税手续如何无法提供原始购房合同的商品房可以更换报税方式,根据相关规定依据无法提供原始购房合同的税率进行报税,以取得完税凭证后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最后,公房的原始购房合同丢失,购房人只能回原售房单位进行补办,而对于原售房单位重组改制或更名可以按照北京市建委《关于房改房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应规定办理。(二)其他注意事项——妥善保管好原始购房合同由于目前房地产税收政策规定购房不足五年出售需要全额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而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所以一定要保存好原始购房合同,因为原始购房合同为最先生效时间。购房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没关系,这些手续都是可以到相应部门进行补办的,不会影响您过户等手续的办理。最后要提醒您尽可能的保全好您的购房合同等手续,这都是维护您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只不过补办手续稍微麻烦一些,另外也请记得在正规的房地产公司、房屋中介进行房屋买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怎样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
      怎样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后,作为受害人方应从下列角度收集、保全证据: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索赔时效是多久?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索赔时效是多久?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索赔时效是多久买卖合同纠纷,很多当事人会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但是也有的当事人会选......


·民事诉讼可以撤诉吗?
      民事诉讼可以撤诉吗?民事诉讼可以撤诉吗?《民事诉讼法》第131条第1款规定,宣判前,起诉,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


·成立破产清算公司条件是什么?
      成立破产清算公司条件是什么?在我们现如今竞争如此激烈的经济市场中,想要运营好一家公司是极为不容易的,如果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就很有可能面临公司......


·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怎样的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先确定,日后也是可能因为客观情形发生变更,从而导致抚养权的变更,但此时有一定的程序要求。那到底变更抚......


·工伤医疗待遇 ?
      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期间,由工伤......


·有精神病就等于免责吗?
      我们知道,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话,只有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那么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那这是不是意味着,行为人有精神......


·食品供货协议范本具体是怎样的
      食品供货协议范本具体是怎样的?人们常常听说供货协议,却不知道其概念和内容,想要了解这些,我们首先要了解协议的定义,如果简单的解释,协议在法......


·一方不想离婚的话该怎么办
      现实中,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双方都想离婚的,经常出现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却不想离婚的情况,面对这样的情况,可能想要离婚的一方也无计可施。那到底在......


·征地拆迁费由谁出?如何进行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费由谁出?如何进行征地拆迁?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征地拆迁问题日益突出。若拆迁有关部门不能合理解决民众拆迁中遇到的问题,双方势必会......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什么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是否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