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冻结资金利息收益存在吗 被法院冻结的资金怎样才能解冻

冻结资金利息收益存在吗 被法院冻结的资金怎样才能解冻一、冻结资金利息收益存在吗?若是洗钱、赃款、犯罪所得等违法资金的冻结是没有利息的;其他的一般都有。二、冻结资金的规定法院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依法冻结存款等账户资金:诉讼前或者诉讼中,一方申请对资金账户进行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依法冻结账户。判决生效后,执行程序中,法院可以依据职权或者当事人的申请,冻结被执行人的资金账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三、被法院冻结的资金怎样才能解冻?首先要搞清楚冻结的目的,冻结一般是保全或执行中,人民法院控制被告或被执行人财产的一种措施。如果原告败诉,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那么原告申请冻结被告的财产就失去意义,法院会解除冻结;如果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偿还了债务或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就没有继续冻结的必要,法院也会解除冻结。另外,如果被执行人不支付,法院就会将冻结的财产扣划并执行给申请执行人。冻结时间为六个月一周期;解冻有到期解冻和法官提前解冻两种,如果已经履行相应的义务,可以督促原告以及法院尽快解冻。综合上诉文中关于“冻结资金利息收益”存在吗的相关叙述,我们知道,除了在犯法的行为导致了资金冻结的情况下,一般冻结的资金利息仍然存在,文章中还整合了被冻结资金的情况和解冻的方法,希望上文中的内容对您有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双方怎样办自动离婚?
      夫妻双方怎样办自动离婚?一、夫妻双方怎样办自动离婚?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只是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离婚只......


·欠多少钱起诉
      无论钱款多少均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款,诉讼流程及资料如下:1、提供对方基本信息,然后向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欠款,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2、......


·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
      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提前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并送至员工处双方签字确认,那么如果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


·交通事故有哪几项赔偿
      交通事故有哪几项赔偿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动迁时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现在很多城市都有拆迁的现象存在,以前一般都是比较发达的城市会出现拆迁,因为城市在发展,对于城市的样貌,以及一些规划等都是有改变的,所以城市的......


·自然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是多久
      自然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是多久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


·最新刑法破坏军事通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刑法破坏军事通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最新刑法破坏军事通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


·继承法中设立遗嘱的形式有几种
      继承法中设立遗嘱的形式有几种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


·一、在荆门醉驾罚款多少钱?
      一、在荆门醉驾罚款多少钱?在荆门醉驾的情况下,一般罚款1000-2000元。醉驾标准的认定是: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以上,属于醉酒驾车;酒精......


·信用卡诈骗金额定罪的依据是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金额定罪的依据是什么?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批捕的时候从犯可以不批吗?
      一、批捕的时候从犯可以不批吗?批捕的时候从犯可以不批,都不一定,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